城規會今日舉行全體會議,通過了七份規劃條件圖,當中包括氹仔鄰近廣東大馬路原規劃建設臨時車胎公園的 3幅商住用地,以及對面的1幅 3,754平方米閒置地,有關土地將用作H2類居住用地,但當局在公示期間收到四百多份公眾意見,且一面倒反對興建住宅,支持興建公園及其他休閒設施。
規劃草案顯示,四幅地段規劃為 H2居住用地,即有關地段優先用以興建多戶型居住樓宇及複合用途樓宇。草案又建議該四幅土地的樓宇最高許可高度均為 90米。特首賀一誠上月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政府將拍賣四幅住宅用地,並已完成勘探及籌備,已交城規會。
委員梁普宇表示,對於社會反對聲音興建住宅大,政府意見為何?他亦關注開發商住用地後會增加氹仔人口密度,居住環境不應向更差的方向發展。工務局副局長麥達堯回應稱,有關土地一直是居住用途,之前車胎公園是臨時計劃。按照城市總規,氹仔中區-2維持作居住用途,善用土地資源增加離島區的居住用地,推動職住平衡,配合路氹與深合區的發展,與政府五階梯的房屋政策一致。有關地段位置較好、交通便利,且靠近輕軌站,規劃擬優化周邊交通路網,增加行人天橋。
麥達堯又稱,按去年人口普查結果,氹仔市中心區人口密度為約八萬人每平方公里,澳門半島最高密度達十五萬人每平方公里。氹仔區除了中心位置人口密度稍高之外,其他都較低,出現就業崗位多,但居住人口少的情況。當局希望增加一定人口比例,規劃時已考慮到人口密度,因為有大潭山、小潭山、龍環葡韻、體育設施等,該區相對舒適,他又稱開發強度「無用得好盡」,不會出現屏風樓問題。
市政署管委會副主席羅志堅重申,當初市政署提出建車胎公園是因應居民需要,將閒置土地作臨時用途,若政府土地規劃發展有需要,則會騰空作歸還,他又稱,當時計劃選用回收車胎物料作遊具亦是考慮到臨時性和短期性。
工務局局長、城規會主席黎永亮表示,除了上述四幅土地外,氹仔中心區仍有其它閒置地,會視乎需要規劃提供社會設施、綠化休憩空間。被問及具體休憩區位置、面積大小,他表示,預計要等明年開展氹仔中區-2詳細規劃再公佈,將考慮設置足夠的休憩空間,而預料相關空間並不細小。
另外,氹仔卓家村地段涉及開闢新道路,或需遷移10棵逾百年古樹,黎永亮稱,正與其他相關部門研究協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