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焯華案昨再傳召多名證人 一前員工稱「無賭底面」 被檢方指虛假證言以現行犯拘留

初級法院於昨(25)日續審周焯華案,庭上傳召兩名賭客以及四名前太陽城員工出庭作供,其中今日第四名證人、前太陽城市場拓展部主管級賴姓員工指太陽城沒有經營「賭底面」。檢察院主任檢察官黎裕豪質疑該名證人的證詞,並指「我證明到你(證言)虛假」,當場向法院申請以現行犯拘留證人。其後,該名證人在完成作供後便被司警帶走進行實況筆錄。

該名賴姓員工亦是第二位前太陽城員工出庭作供。她在宣誓後表示,自己在太陽城工作逾八年,並指太陽城沒有經營「賭底面」,都是「枱上」的。黎裕豪隨即質疑證人證詞,並警告證人需誠實作供。而其後該名證人再次表示,肯定太陽城沒有經營「賭底面」,黎裕豪隨即指其作虛假證言,向法院申請以現行犯拘留證人。

然而,該名證人向黎裕豪詢問,指其作虛假證言的原因時,黎裕豪僅回應,「我證明到你虛假」,並提醒她被拘留後有權聘請律師和保持沉默。其後她在完成昨日的作供後便被司警帶走。

昨日出庭作供的另外三名前員工均指太陽城本身沒有「賭底面」業務,但有人承認若客人有需要「賭底面」則「轉介」到非屬太陽城的「營運部」跟進。

兩前市場部主管級員工:客戶若有需要才「轉介」

該三名前員工有兩名為市場部主管級人員,而他們均認為,太陽城本身沒有經營「賭底面」以及於2019年後再無網投、電投,若客戶有需要則會轉介到「營運部」、環球E城等,兩人亦指自己沒有轉介過客人到「營運部」。

其中一名市場代理部吳姓員工稱,「有個電話(號碼)轉到『營運部』」,若轉介成功會有抽成,但「營運部」應該不是太陽城。

期間,黎裕豪問該名吳姓員工是否得知自己有在一個「營運信息老細群」的通信群組中時,該名吳姓員工則回應稱,當時有幾百個群,但比較會關注其小組內,有關自身工作的群組,對於該群組裏的內容則自言自己「冇睇過」。

另一名市場部陳姓員工則表示,公司會提及「營運」(賭底面),因本澳其他公司有相關的業務,故要作資訊上的分享。

前主任:「營運部」員工曾在星際賭廳出入

另一名前太陽城市場拓展部「玩家組」主任出庭作證時指出,公司有要求推廣網投,且有KPI(績效),曾聽聞KPI不達標需簽自願意離職。她稱,在其認知中環球E城不屬太陽城,亦沒想過推廣電投、網投是違法。

她又表示,知道太陽城內有人賭底面,是由「營運部」負責;隨即她表示,認為「營運部」不屬於太陽城,而自己沒有介紹過賭客玩賭底面。
該名前主任又指,公司沒特別要求市場部推廣賭底面,只在客人有需求時轉介,該「營運部」曾有一段時間佔用星際太陽城貴賓廳內的其中一間房,之後「唔知去咗邊」。

賭客:曾目睹賭廳內有「賭底面」

曾是太陽城賭客的一名內地證人供稱,疫情前的一或兩年間(2017年至 2018年)自己和朋友在星際太陽城貴賓廳賭錢時,目睹其朋友「賭底面」。

該名證人又稱,當時朋友致電相關人員後,有自稱是「營運部」的太陽城員工接應,並派員在賭枱後方計(輸贏)數。亦曾有身穿太陽城員工服裝的市場部職員向其推廣「賭底面」,但證人强調「自己無玩過賭底面」。

辯方律師指出證人口供中,顯示該名證人欠太陽城約200萬MARKER數(簽借據),而這證人在法庭上表示,記者自己有欠款,但不記得欠下數目是多少。

另一同為太陽城賭客的內地證人指,曾收到自稱是太陽城公關電話,向自己推廣電投、網投,但自己並無相關的需求,故沒有多作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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