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於去年及今年的司法年度開幕致詞時均提及多個法院大樓項目正在籌建中,而有關項目的細則均暫未見公佈詳盡的資料。據早前的公共建設局開標資料顯示,其中一個即將興建的法庭設施便是位於南灣湖C1至C4地段初級法院大樓。然而,這項目卻備受爭議。行政當局建議該地段限高為海拔50.8米,不少市民憂慮該項目若興建至50米,將影響主教山望向大橋的景觀,破壞了這片珍貴的「山、海、城」景觀。
然而,面對市民的批評以及憂慮,法院未曾作出回應。有媒體於今年的司法年度開幕典禮(19日)時就有關問題向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提出訪問,但遭婉拒。另邊廂,「二十大」報告及國家主席習近平的講話,莫不強調保護文物和文化遺產的重要性。
在有限資訊中,法院設施以及空間將持續增多。行政當局與法院何不考慮降低日後初級法院大樓高度,保存獨有的「山、海、城」景觀景觀?由於岑浩輝婉拒受訪,公眾亦無從得該建築物最終設計以及究竟法院還需要多少空間才能滿足工作場所/空間所需。
「二十大」報告明確保護文物和文化遺產
近日,澳門街由政府到建制社團都在表示要學習「二十大」精神。然則,這些政治表態中的機構或人又是否有真的領會「二十大」精神呢?
據國家文物局網稱,「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充分肯定了過去五年和新時代十年文化事業取得的重大成就。報告指出,要加大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力度,加強城鄉建設中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建好用好國家文化公園。推進文化自信自強,鑄就社會主義文化新輝煌。」
習近平:保護文物就是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另外,來自網上的《人民網》在2021年8月一篇「在保護與傳承中凝聚強大的前進定力—習近平推動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福建紀事」,當中述及習近平對文化遺產保護及其與發展經濟、城市建設之間關係的思考。
習近平指出,「評價一個制度、一種力量是進步還是反動,重要的一點是看它對待歷史、文化的態度」「文物是歷史的見證,保護文物就是保護歷史;文物是珍貴的不可再生資源,保護文物就是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三級法院各大樓工程正按計劃進行
岑浩輝在去年的司法年度開幕致詞時表示,在特區政府的支持下,三級法院大樓的建造工程現已正式立項,並已進入設計階段,其中中級法院大樓和初級法院大樓的探土工作亦已經展開。他又期望部份司法機關分散於不同的商業大廈內運作的現象,在不遠將來真正成為歷史。
而在今年司法年度開幕致詞時,岑浩輝指出,法院系統運作設施不足是回歸二十多年來對法院不夠重視的結果。而目前三級法院辦公大樓建造工程得以證明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對法院的支持。
他續稱,目前三級法院大樓的建設均已進行到基礎及地庫工程判給,並提交編製工程計劃的設計階段。他期望有關工程能按期完成,從而徹底解決司法機關運作設施不足的問題。
於上周,公建局公佈位於南灣大馬路舊法院大樓和龍嵩街前司法警察局大樓原址將改建為終審法院大樓,兩地段面積合共為3,524平方米。項目分兩期實施,第一期工程為新大樓的基礎、地庫及外牆支撐,工程於2022年10月委託,由馬若龍建築師事務所設計,承建商為瑞權工程有限公司,造價約5,597萬澳門元。
另外,於本年九月,公建局又以「詢價招標」方式批出「南灣湖C1至C4地段初級法院大樓建造工程-基礎及地庫」;而成龍工程有限公司以2.09億澳門元(下同)「擊敗」另外9間公間中標。
而「南灣湖C12及C14地段中級法院大樓」即現時終審及中級法院大樓以及一旁的空地擴建出未來的中級法院大樓。
法庭設施將增多 何不減高度 保存城中珍貴景觀?
法院設施不足且設置地點的不適合確是為人詬病,澳門律師公會主席華年達亦認為法庭空間不足,令辯護權以及嫌犯權利受到限制。
然而,從目前有限的公開資訊中透露出,法院設施將增多的事實。當中,三級法院各有本身大樓,且再不用租用商業大廈。毫無疑問,日後法院設施空間理應足夠。
因此,基於保護澳門珍貴文遺的重大公眾利益,及順應合理民意,司法部門與行政當局應協商,降低初級法院大樓的限高,以為下一代保存城中珍貴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