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批東線一3億項目判給涉「暗箱操作」當局:考慮管理軌道經驗 以詢價招標進行

直選議員梁鴻細 (資料相片)

直選議員梁鴻細早前提出書面質詢,批評當局以「暗箱操作」判給一輕軌東線項目,涉及公帑三億多澳門元(下同)。公共建設局回應稱,該項目為輕軌東線「項目管理及技術支援服務」,在考慮提供服務的公司「須具備管理軌道交通項目的經驗已按現行法律的規定進行詢價招標程序,待完成相關行政程序後,有關資訊會在部門網站公佈。」

身兼街總副理事長的梁鴻細在質詢中指出,廣州地鐵監理宣布,於811日取得公共建設局頒發《澳門輕軌東線設計連建造工程項目管理及技術援助服務項目判給公函》,標誌着廣州地鐵監理成功中標該項目,中標金額約為3.38億元。

他續指,根據現時《公共採購法》(下稱採購法),規定等於或超過1500萬的工程、450萬元的採購服務需要公開招標。社會對政府採購程序的透明度、內部監管機制已表示高度關注,當局亦回應指該等社會訴求將於「採購法」第二階段修法中考慮推行。然而,相關立法工作尚在構思推進中,令有關「陽光」招標的願景再次蒙上陰影。

服務項目涉公帑3億多 梁鴻細質疑為何未公開招標

梁鴻細又指,輕軌系統是澳門特區投資最大的公共工程,惟規劃耗時,投入運作後亦問題叢生,「成本效益備受質疑,當中由以工程超時超支情況,長年為社會詬病。」輕軌工程建設的招標、開支預算,除了依法進行把關及監管外,更應主動積極向社會作出交待「奈何如今問題重現,有關輕軌工程的公帑運用有『暗箱操作』之嫌。」故此,梁鴻細要求當局交代廣州地鐵監理公佈的內容是否屬實以及緣何涉及3億多元的服務判給未有進行公開招標、有否供本地工程公司知悉以參與投標以及是次項目的投標準則。

他又要求公共建設部門交代目前在採購招標方面做了那些改善以保障公帑獲得合理使用、體現合法性、公平性及高透明度。

輕軌東線設計(來源:輕軌公司)

局方:任何公共工程 必定秉持善用公帑

公共建設局在回應質詢時指出,質詢提及的輕軌東線項目是「項目管理及技術支援服務」,由於提供服務的公司須具備管理軌道交通項目的經驗,故已按「現行法律的規定進行詢價招標程序,待完成相關行政程序後,有關資訊會在部門網站公佈。」局方的招標程序一直嚴格按照本澳現行的法律法規進行,項目的招標及相關資訊會適時在部門網站公佈。任何公共工程,政府必定秉持善用公帑的原則,並在建設過程中,透過工料測量單位、施工監察單位等協助, 控制好各項開支。

公共建設局又表示,輕軌東線工程至今仍未招標,現正按工作計劃推進招標的工作,「質詢內容將工程及服務混為一談,會引起公眾對政府工作的不必要誤會。」

特首賀一誠日前表示,中央已正式同意本澳可使用涉及內地的一塊土地,現時輕軌東線的設計可以由關閘延伸到青茂口岸。至於要支付多少租金,特區政府稍後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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