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國安法」最後一場專場諮詢 黃少澤再三邀請 只得三人發言

特區政府自8月22 起就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下稱澳區國安法)展開公開諮詢,今(14)日則舉行最後一場專場諮詢,對象主要運輸工務界別人士,惟整個諮詢會僅得三人發言,且是在保安司司長黄少澤再三邀請下。三名與者會主要關注「國家秘密」的定義及公共空間建築藝術作品涉及國安問題。

當局先用了約半小時介紹完修改澳區「國安法」諮詢文本的內容,隨即便邀請與會者發言。但近半分鐘都未見與會人舉手發言,黃少澤故表示,「我哋咁多場,呢場係一開始靜雞雞嘅, 因為其他場一開始全部舉晒手,第一場係咁樣。」

黃少澤又稱,任何問題、疑問、不清楚之處都歡迎提出,當局亦隨時可作出解釋。

在等了近一分三十秒,首名發言者為律師。該名律師今次修法可完善現時「國安法」有關「竊取國家機密」相關條文的表述或加上一些內容,使之更清晰。

與第一名發言者相隔近四十分後,第二名發言者為建築師協會理事長蔡韻璇。她認為經過當局介紹有關修法內容可以讓業界多了解以及作出配合。

她又稱,本地建築師或會參與一些全球性建築藝術裝置項目,建築藝術裝置涉及公共空間且有關主題多樣或涉及社會現況等,若澳門方作為這些項目的協辦單位,可否有例子或指引以免涉及國安法。

澳門建築機械工程商會理事長蕭東文則為最後一發言者。他指出,建築界會接觸到政府重要部門,中央駐澳機構的基建圖紙、光纖等,有關「國家秘密」方面當局有否指引。

黃少澤在回應指,現時「國安法」有關「竊取國家機密」的相關條文,部分會保留;而當局建議將現行國安法的「國家機密」一律改為「國家秘密」,並將該罪名修訂為「侵犯國家秘密」,使有關表述方式、字眼與國家及「港區國安法」統一。

黃少澤又指,法案涉及國家安全,「一切與國家安全相關⋯⋯如文化、藝術是同國家安全無關的,完全自由發揮、創作。」

他又稱,有關「國家秘密」一定與國家安全有關,當局日後會在「保密法」中會有定義,特區政府今年會就「保密法」立法,當中會規定甚麼是「國家秘密」。若有疑問或需要可以向中央確認是否「國家秘密」。

整個諮詢會約一小時四十分結束,較其他四場專場諮詢會提早半小時至一小時散場。而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最後一場公眾諮詢將於本周五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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