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佈開學防疫措施 教青局:學生及教職員開學日前10日須返回常居地及有72小時核檢

教青局今日公佈開學防疫措施。(資料相片)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今日下午公佈開學防疫措施,高等院校及非高等教育學生及教職員必須在開學日前10日返回常居地(澳門、珠海或中山),以及在開學當天須持72小時內核酸採樣證明,檢查方式由學校負責執行。

教青局在新聞稿稱,為確保高等院校及非高等教育學校師生新學年順利開學,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經諮詢衛生局專業意見及與教育界溝通後,倘若疫情持續緩和,在嚴格遵從相關指引的防疫措施下,新學年高等院校於8月下旬及非高等教育學校於9月初可按各自計劃陸續開課。與衛生局會商後,局方「要求高等院校及非高等教育學生及教職員必須在開學日前10日返回常居地(澳門、珠海或中山),以及在開學當天須持72小時內核酸採樣證明,檢查方式由學校負責執行。」

教青局又稱,若個別師生未能如期返回常居地,應適當延後其返校時間。局方已透過《學校運作指南》向非高等學校提供因疫情停課的相關指引,近日會持續與教育界溝通,落實各項具體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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