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小組會首次討論「控煙法」修改法案 政府建議網售及商業贈送電子煙同屬違法

直選議員李靜儀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今(28)日舉行首次會議討論修改第5/2011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法案。直選議員兼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李靜儀會後引述政府代表指出,以任何形式販賣或贈品形式贈送電子煙,同屬違法。

受疫情影響,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及衛生局局長羅奕龍等政府代表以視像參與小組會會議。會後,李靜儀指出,會議中議員針對現有電子煙的規管,討論禁止市民攜帶電子煙等產品入境等問題提出關注。

有委員關注現有的《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條文未有清晰指出網上販賣或商戶向客戶贈送電子煙的行為是否屬違法。李靜儀引述政府代表回應表示,現時法例已有規定禁止販賣電子煙,而商業活動贈送同樣違反現有的「煙草及煙草製品的廣告、促銷及贊助」條文,故此上述行為亦屬違法。

李靜儀又表示,本澳青少年使用電子煙有上升趨勢,有委員關注禁止電子煙與使用傳統捲煙之間的關係,她引述政府代表稱,引用國際研究顯示青少年使用電子煙後轉用傳統捲煙的風險超過四倍,將來修法後,將禁止市民攜帶電子煙或其消耗品進口澳門,期望降低市民對電子煙的使用率及其對身體的損害。現時法律雖禁止電子煙產品申請批量入境,但市民仍能自行攜帶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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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議員關注特區政府有否全面禁食電子煙的時間表,李靜儀引述政府代表指,當局會持續監測電子煙的使用率作適時調整,加強監測電子煙在市場販賣的情況,先以禁止銷售及進口該等產品,是次修例未有全面禁止吸食電子煙的時間表。

對於會否擴大室外禁煙範圍,李靜儀引述政府代表指需要循序漸進,因本澳道路空間相對狹窄以及行人較多,認為措施要考慮實際情況,將重點研究社會上不同的意見作檢討,法律預計在法案通過後三個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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