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痘納入《傳染病防治法》第二類疾病清單 政府稱必要時檢討法律

立法會以視像形式繼續召開全體會議,以緊急程序審議通過將猴痘納入《傳染病防治法》第二類疾病清單。直選議員林宇滔稱,最近全民靜止期間,當局對居民只進行刑事處罰,政府需檢討違令處罰,以免引起社會爭議;直選議員李良注和間選議員葉兆佳並希望政府交代猴痘疫苗和藥物的採購工作。

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回應稱,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中間能否加設罰款條文,而不是直接採取刑罰值得討論,政府近兩年內部都討論過有關問題;而在目前應對新冠疫情下,未適合討論修改傳染病防治法,但稍後在必要時會檢討研究。

衛生局局長羅奕龍(網上截圖)

至於猴痘藥物和疫苗方面,歐陽瑜稱,已和藥物供應商接洽,但對方表示目前未有疫苗供應來源,世衛亦表示目前不需要和不建議對猴痘大規模接種疫苗,本澳會持續研判,在合適時間採購猴痘疫苗和藥物。

羅奕龍稱會留意病毒會否變種

衛生局局長羅奕龍表示,目前,對猴痘的大部分治療手段,是支持及對症治療,沒有特效治療需要,而小部份抗病毒藥物未有大規模生產及供應。目前全球絕大部份猴痘病例會慢慢康復,但當局不會掉以輕心,會留意病毒會否變種,而作出調整;經投票,法案獲得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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