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下勞權保障 國際勞工組織:關注工人工作中的安全、衛生以及工作量

去年9月的一波疫情中有多名隔離酒店的外僱保安感染新冠毒病,而最近的一輪的疫情亦不少前線包括醫護人員、消防及警察等感染。早於一年前,國際勞工組織(下稱勞工組織)已向各國及地區呼籲關注僱員工作時感染風險、衛生以及工作量等。然而,澳門勞工局的網站未見任何有關疫下僱員工作中的安全或有關防疫說明或圖文包。

國際勞工組織大會於2021年6月日向全球發出緊急行動呼籲書,冀各成員國能以「包容性、可持續和有韌性的以人為本」來實現復蘇。在該行動呼籲書中,勞工組織認為,在疫下所有工人須有充分保護。

醫護人員和所有前線人員都應獲得足夠保護(來源,應變協調中心)

醫護人員和所有前線人員須確保免於過勞 平衡工作與生活

在這份行動書中,有關僱員方面,勞工組織認為各地要致力的方面,包括確保醫護人員和所有前線人員能夠獲得足夠保護,包括疫苗、個 人防護設備、培訓、檢測和社會心理支持,並確保他們在工作中獲得足夠的報酬和保護,包括避免工作量過大。

勞工組織又認為,工人的職業安全與衛生措施須加強,包括通過向公共機構、私營企業、僱主、工人及其代表提供有針對性的風險管理方面的實際指導和幫助,採取適當的防控和應急準備措施以及防止新疫情爆發或其他職業風險的措施。

勞工組織又指出,調整遠程工作和其他新的工作安排,擴大體面勞動機會 (包括通過監管、社會對話、 集體談判和工作場所合作等途徑),並加大行動力度;同時,尊重國際勞工標準及工作與生活的平衡;堅持勞動關係的持續相關性,以此作為向工人提供確定性和法律保護的手段以及採取有效行動讓僱員實現向正規性轉型。

澳門社會保障基金(來源,社會保障基金)

全民應有社保

勞工組織亦倡議各地應全民社會保障,即實現普遍獲得包括社保底線在內的全面和適足的社會保護,確保至少所有有需要的人在整個生命週期中都能夠享有基本收入保障和基本醫療保健,同時認識到健康權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重要。

同時,各地政府增加獲得失業保障的機會,以確保對因疫情而失去工作和生計的工人提供支持及保護;擴大所有工人享受帶薪病假、照護服務、探親假和其他家庭友好型政策的機會,確保涵蓋隔離和自我隔離的情況,並建立更快捷的待遇發放機制;加強公共部門在支持經濟和社會良好運轉方面的關鍵作用,特別是認識到公共醫療保健系統在衛生危機時期以及在預防未來的大流行病方面的重要作用。

促社會對話 實現結社自由及集體談判權

國際勞工組織亦認為疫下的社會對話尤為重要。在尊重、促進和實現結社自由這一保障性權利和有效承認集體談判權的基礎上,加強社會對話,即包括勞資雙方和三方對話)在許多國家和行業即時應對疫情方面發揮了作用。

反觀澳門,《工法會》仍未影蹤,而結社自由受限。特區政府去年就《工會法》文本進行了為期45日的公開諮詢,早前公佈公開諮詢總結報告(下稱報告)。據報告,有部分意見認為諮詢文本沒有提及罷工權、集體談判權等內容,弱化了工會應有的權利與職能。

政府則回應指,應結合澳門的「實際」情況,以循序漸進的方式推動《工會法》的立法。

疫情持續兩年多,勞工局所關注的重點似乎未包括如何增強僱員疫下工作的保護意識;在日趨惡劣的工作條件下如何以法律手段來確保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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