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至8月增聘待業本地居民 僱主可獲近兩萬元補助

左起︰勞工局局長黃志雄,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勞工局副局長陳俊宇

行政會完成討論《疫情期間鼓勵僱主聘用本地待業居民的臨時性補助計劃》行政法規草案。法案建議,合資格僱主在维持原有本地僱員數目的基礎上,在6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每增聘1名待業的本澳居民(包括永久及非永久澳門居民),可向勞工事務局申請一次性發放為期6個月合共19,968元的補助款項,補助名額不設上限。

僱主需聘用增聘的員工最少 12個月,期間亦須維持原有的本地僱員數目,亦不可以放無薪假。增聘的本地僱員須於入職前60日内處於待業狀態,且與僱主不屬配偶或具有事實婚姻關係,又或不屬同膳宿且為第二親等内的親屬關係的人士。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自新冠疫情發生以來,各行各業的經營均面臨挑戰,居民就業亦較困難,為鼓勵增加就業崗位,穩定本澳居民就業,特區政府推出這項計劃,向增聘待業居民的僱主發放補助,以提升僱主聘用待業居民的意願。

每月補助金額按最低工資一半作參數

至於補助金額19,968元如何訂定?勞工局局長黃志雄表示,以本澳最低工資6,656元的一半作參數,即每月發放3,328元,一次性發放為期6個月合共19,968元;當僱主申請後,符合要求約1個半月通過銀行戶口轉帳相關補助款項。他又稱,補助計劃以政府備用撥款作預算,以失業率5%即1.5萬人計算,即預算為2.995億元。

無理解僱須按比例返還補助

黃志雄又表示,若僱主無理解僱僱員,須根據僱員工作的月數按比例返還補助款項;若僱員自行離職,僱主只須返還僱員沒有工作的月數所獲得補助的差額。勞工局副局長陳俊宇補充,若企業結業即等同無理解僱,同樣需要返還。至於監管方面,陳俊宇表示,當局除了進行資料抽查,亦會對場所進行監察,並會要求企業提交與勞動關係相關的資料如糧單、出勤記錄等。

8,611人登記待業狀況

黃志雄表示,至5月13日,在勞工局登記待業人數為8,611人。最新一期本地居民失業率維持4.5%,對於有不少衛星場於6月底結業,會否預計下一期的失業率惡化?以及哪些工種較難就業配對?黃志雄表示,勞工局會密切留意衛星場的情況,現時維持每周兩場專場配對,很多博彩業如貴賓廳從業員的配對存在困難,因無職位空缺,政府希望通過帶津培訓等讓居民橫向找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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