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與議員面對面討論古樹保護被拒 蘇嘉豪:議會都甚少與居民直接溝通

立法會大樓(資料圖片)

新澳門學社早前就保護古樹等有關保護自然遺產法規向議會請願,並要求出席有關會議,但遭拒。對此,學社副理事長蘇嘉豪批評在常年「黑箱」討論的小組會中,都甚少與外界的居民有直接接觸或溝通;側面證明立法會未有對居民釋出善意或直接面對居民。

卓家村菜園路上的古樹

早前工務局表示,由於氹仔北需建主幹道,卓家村十棵古樹或需移植。其後,社會上不少意見批評當局建議破壞古樹,且有違法之疑。

目前已有環保團保向政府遞交市民簽名要求原地保護古樹;學社亦向議會請願,要求立法會檢討現時《文遺法》中有關保護自然遺產,包括保護古樹相關法規並要求出席有關會議。而負責討論及分析該請願的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黃顯輝在會議後表示,委員會要求文化局以及市政署就請願內容有關《文遺法》及古樹名木的問題作書面報告,同時以請願書足夠詳細為由,拒見請願團體。

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長蘇嘉豪

請願團體冇Say? 蘇嘉豪:議會須多與外界接觸

蘇嘉豪批評相關的做法並未夠積極,團體或公民行使請願權,是冀望立法會以及政府得知目前社會大眾真正的需求。雖然在過去十年來,到立法會請願的團體少之又少,而立法會應改善其對於請願人的態度,在不影響議會的工作情況下,須聆聽請願人的請求,並積極配合,讓請願人有更多的機會參與,方能做到較好的處理。若與請願團體作直接的互動或溝通,都必然有利於會方對於是次問題的處理。

他又認為,小組會有空間選擇其跟進的方式,以自己過去在立法會的經驗,小組會至少要求相關的政府部門代表列席,並討論有關的議題,而非只要求提供書面報告就算數。但就目前的情況,最後小組會或照單全收政府所提交的報告,並「搬字過紙」撰寫請願書的報告。

而就小組會目前只要求政府提供書面報告的做法,蘇嘉豪則批評小組會未能讓請願人清楚、直接了解政府的想法。若請願人其後認為該份報告,對於請願的題目並不完整,亦無法要求政府再作補充,就只能被通知,「(請願)就咁就完左」。

蘇嘉豪又認為,現時的小組會連對要求政府針對請願作出完整回覆都未能做到,更遑論相關的社會問題可得以解決。

議會凡事反應慢幾拍 未能突顯監督角色

蘇嘉豪直言,若立法會對於社會時事的反應好慢,對請願又未能積極處理,則未能突顯出立法會作為監督政府的角色。

根據《第5/94/M號法律》第四條,請願權是由個人或集體行使;合法組成的任何法人同樣享有請願權。

蘇嘉豪表示,立法會對於社會時事的反應「慢好多拍」,就以卓家村古樹事件發生在三月中,而有關的請願亦在四月初送交至立法會,但直至五月中才在小組會中討論。除古樹問題外,社會上還有很多需要立法會主動去監督或跟進的問題,但目前立法會都未發揮積極的角色。

蘇嘉豪表示,雖然目前學社只能在議會外發聲,但亦冀望透過請願促進議會回到監督的位置上,並主動及積極面對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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