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在本年一月至二月間共完成審理九宗涉及博彩中介人拒絕返還貴賓廳會員寄存的現金碼的案件。終院裁定賭牌公司須為其博彩中介人承擔連帶責任。
終院在判決中指出,難以理解賭牌公司「如何可以將一項包含在批給範疇內的業務交給其專門為此目的而聘用的其他實體去從事,卻又不用為這些實體在開展這些業務時可能造成的損害承擔任何責任」;故認為,賭牌公司「就其博彩中介人在其旗下的娛樂場所開展的活動而對第三人產生的債務,須向第三人承擔連帶責任。」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發新聞稿公佈判決。當中有八宗案件涉及多金娛樂一人有限公司(下稱多金)與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永利),餘下一宗案件涉及太陽城博彩中介一人有限公司(下稱太陽城)與美高梅金殿超濠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美高梅)。
該九宗案件的原告均為多金或太陽城貴賓廳的會員,而他們寄存金額由一百萬到六千萬港元不等的現金碼;其後要求取回時遭到這兩間博彩中介人拒絕,故分別向初級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多金與永利,或太陽城與美高梅以連帶責任的方式返還所寄存的現金碼或相等金額的款項以及相關法定利息。
多金和太陽城分別在得到兩賭牌公司許可及同意後,成為兩公司的博彩中介人。其後兩間中介人分別在這兩賭牌公司的賭場開設貴賓廳,並透過有關貴賓廳供其會員寄存及提取籌碼。
該九宗案件均上訴至中級法院,只有一宗被中院合議庭認為「沒有事實證明存碼與博彩中介有關,因此裁定博彩承批公司不用承擔連帶責任」,其餘八宗均裁定賭牌公司與博彩中介人須就返還存碼或相同金額的問題向原告承擔連帶責任。
其後,該九宗案件均被上訴至終審法院。終審法院合議庭認為,行政法規《訂定從事娛樂場幸運博彩中介業務的資格及規則》有關承批公司的責任旨在強制規定博彩承批公司就其博彩中介人所開展的活動向第三人承擔連帶責任,「這種連帶責任,不論是否構成任何行政違法,都具有行政法性質,而其適用範圍也僅限於博彩中介人為博彩承批公司的利益而在賭場內所開展的典型活動。」
博彩批給具有顯著的「公共」特性 賭牌公司須為其聘用的實體承擔連帶責任
終院又指,博彩批給具有顯著的「公共」特性,並且基於其自身性質而關乎到「大眾利益目標」的實現。「難以理解博彩承批公司如何可以將一項包含在批給範疇內的業務交給其專門為此目的而聘用的其他實體去從事,卻又不用為這些實體在開展這些業務時可能造成的損害承擔任何責任。因此,合議庭認為,博彩承批公司就其博彩中介人在其旗下的娛樂場所開展的活動而對第三人產生的債務,須向第三人承擔連帶責任。」
有關裁決參閱終審法院第50/2020號、第76/2020號、第121/2020號、第34/2020號、第46/2020號、第136/2020號、第185/2020號、第205/2020號及第82/2020號案的合議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