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彩業務法擬規定任何人須協助政府提供所需資訊 拒絕履行或觸犯違令罪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今(4)日細則性審議《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法案。在監察職權及合作義務方面,法案建議,即使受保密義務限制,任何人或實體均須與政府合作及提供一切所需的協助,並應博監局及財政局的要求提供所需文件、資訊、資料或證據;拒絕履行有關義務,或會觸犯普通違令罪。二常會主席陳澤武表示,議員關注條文賦予政府權力太大,要求政府解釋為何會有相關意向。

在監察職權方面,法案建議,博監局及財政局具職權監察法律的遵守情況,兩個部門在執行監察職務時,可要求任何公共部門及機構提供所需合作或協助,尤其提供相關資訊及文件。陳澤武表示,委員會希望政府解釋兩個部門的分工情況。

二常會主席陳澤武

法案還建議,博監局及財政局人員在執行監察職務時,享有公共當局的權力,尤其在執行職務時遇到反對或抗拒的情況時,可依法請求警察當局及行政當局提供協助;經博監局局長或財政局局長許可,部門所屬的工作人員可在無須預先通知下,直接或透過經委託的實體對承批公司、博彩中介、合作人及管理公司的會計、簿記、帳目及其他紀錄或文件進行分析或查核,以及複印用以核實承批公司、博彩中介、合作人及管理公司有否遵守本法律及合同規定的所需資料。

博監局及財政局人員執行監察職務並適當表明身份時,承批公司、博彩中介、管理公司、該等實體的行政管理機關成員、僱員及合作人須允許該局人員及委託的實體進入擬進行監察的地點;須出示和提供該局人員及委託的實體所要求的與從事業務及適當資格審查有關文件和資訊;如該局發出扣押的命令,須提供任何作為違法行為的標的或對組成有關卷宗屬必要的文件或有價物。

法案建議,任何人或實體均須與政府合作及提供一切所需的協助,並應博監局及財政局的要求提供所需文件、資訊、資料或證據,即使該等文件、資訊及資料受保密義務限制亦然。凡拒絕履行有關義務,將觸犯普通違令罪。

陳澤武引述有議員認為條文賦予當局的權限太廣闊,政府權力太大,當中亦不設有可排除的情況,例如當局無須向法院申請搜查令;條文亦會對須遵守保密義務的行業(醫生、律師、會計師)有影響,陳澤武說,「就算我喺律師,同人有保密義務,佢哋(政府)要攞嘅(資料)一樣要畀。」委員會要求政府解釋為何會有相關意向。

另外,法案建議,博彩中介、管理公司或合作人,又或任何人以博彩中介、管理公司或合作人的名義,意圖為該等實體獲得與博彩或其經營相關的利益,而直接或透過第三人要求、招攬或接受他人以任何方式提供的現金、籌碼或其他款項的存款,處二至五年徒刑。

研究承批公司能否接受存款

陳澤武表示,有議員表示贊成,相信能保護金融制度的安全性,但亦有議員關注「任何人」所指的意思,是否意味「是但一個都係」? 另外,法案當中沒寫明承批公司不能接受存款,是否意味承批人可接受存款?陳澤武稱,法律顧問將會開會研究,明確回覆目前的法例上,承批公司是否可以合法接受存款。

行政違法行為方面,法案建議,收取超出佣金上限、中介公司在不通知政府的情況下更改承批公司、修改中介合同而不通知政府,博彩中介都可被罰款。立法會顧問質疑為何只處罰中介公司,而不處罰承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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