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批「勞工法」部分條文多年來未有檢討

工聯副理事長、直選議員李靜儀

直選議員李靜儀表示,《勞動關係法》生效至今已有逾十三年,但當中的條文,除了於2020年優先修訂的部分外,政府多年來都未有檢討,雖然目前社會的失業仍然嚴重,但並不代表政府就可以放著勞動權益不管。

《勞動關係法》於二〇〇九年生效,而有關《勞動關係法》的修改,就只有於二〇二〇年生效的7項優先修訂事項,當中包括男士有薪侍產假等。

身兼工會聯合總會副理事長的李靜儀於受訪時表示,本澳的勞動權益保障仍有較大改善空間,政府多年來,除了有關的優先修訂事項外,都從未就《勞動關係法》作進一步的檢討。雖然目前澳門社會的失業率有所上升,或會導致社會對於推動勞動權益有所卻步,但她強調,居民的就業機會與勞動權益須同時推動。

李靜儀表示,目前本澳的職安健保障及欠薪追討機制不健全等,仍存有諸多問題,而且目前的工傷意外導致嚴重受傷、甚至死亡,現有賠償制度的法律都未有作優化、調整,而這些都不是可以放著不管的。

李靜儀指,上述的勞動權益是可與「保就業」同時進行,就目前的社會情況,當然「保就業」是重中之重,但不代表在「保就業」不用保障僱員的工傷意外賠償、欠薪等,相反政府應該同步去做好僱員的勞動權益和居民的就業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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