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藝術中心的想像

北區及東區的人口密度高。

2020年城市總體規劃草案的諮詢文本在「公用設施區」的部分,曾提到「為配合澳門建設成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及宜居、宜業、宜行、宜遊、宜樂的城市發展目標,規劃於東區-2的新城A區南端建設城市級地標性文化設施,結合濱海綠廊及公共綠化空間,塑造城市門戶⋯⋯未來於詳細規劃階段應合理檢視、規劃及優化現有文化設施,並增加與零售及社區設施的協同效應及連接性,打造澳門成為文化之城」。

但這個「地標性文化設施」是甚麼?現有的文化設施在詳規階段又會如何優化?目前政府尚未揭盅。有劇場工作者覺得,社區中若有一座結合了表演藝術及視覺藝術的藝術中心有助帶動本地藝文氛圍,並期望相關場地能外判予民間藝團營運,讓社會看見藝文能成為職業。也有意見希望,政府放置這些設施前能有通盤考慮及配套,不是「為放而放」,否則即使有了設施也不能發揮作用。

更多場地.更多場次.更多觀眾

「我當然覺得有多些藝文場地更好,又不是要很多、很密,因為澳門畢竟不大,但起碼先要有,而且是官方的場地。澳門200至250座的劇院多一、兩間,會較易消化文化中心的壓力。」本地劇場工作者楊彬指出,現時澳門的表演場地不足,加上疫情,受限於各種防疫措施,場地不足的問題就更加明顯。據他觀察,由於疫情期間場地座位數目減少,場次又因為場地檔期及成本問題未能增加,澳門的劇場觀眾正在萎縮。他以今年2月自己監製的曉角LongRun劇場《明年此時》為例,指觀眾數目僅僅回到大約2019年(即疫情前)的水平,並沒有比之前更多。

新城A區。

事實上,統計局的「市民參與文化活動調查」似也在反映這點。雖然各文化活動的參與率在疫情發生後都錄得跌幅,但部分已逐步回升,反觀本地居民「觀看表演」的參與率持續下跌,且降幅最大,由2019年第二季的17.3%降至2021年第二季的8.9%,跌幅逾48%。

「現在很明顯。為觀眾來說,演出在哪?看不到消息。一些有追蹤劇團的觀眾才會買票,舊法院(黑盒劇場)一場才40多個位,場數又加不了,票很快可賣完,但這不是對行業好的狀況。LongRun劇場的目標,是希望作品的壽命不要太短。大家花了很長時間的心血,作品需要見到更多觀眾、吸收更多意見,再去調整。這為演員、各方設計、導演、編劇都重要。我覺得這才會令產業有更好的狀況。」

「如果每年都有四、五個藝團做LongRun劇場,我覺得會有較大的變化——當然也考慮到經費,但若不開始就會不斷萎縮,而不是一直拓展。」楊彬說。

官方空間之於民間藝團

但更多場次就意味着需要更多場地。「城市級地標性文化設施」尚未出現,民營空間又是否適合?楊彬表示,雖然澳門有不少私營場地,但不少都在賭場,有些起碼1000座以上,以目前很多本地藝團的情況而言很難用,而且私營空間的場地配置常與文化中心差別較大,藝團若要轉到這些地方巡演也要花上更多的成本調整,這些都會是藝團的考慮因素,如未來澳門各區有相似配備的官方場地,藝團則更容易可在各區都演出幾場。「可以澳門區做完去氹仔或路環做。可能一演下來就十幾二十場,這樣我覺得是一個好的狀況。」

何黎婉華庇道演藝劇院。

現時北區的民營藝術空間,還包括一些藝團在工廠大廈營運的會址,用作成員培訓及演出之用。如果韓國聚集了150多個演出劇場的大學路能成為亞洲著名的文化藝術街,澳門的民間又是否有條件萌發自己的文化帶?對此,楊彬坦言覺得較難,原因之一是因為工廈能否做文化在澳門很含糊,令藝團也甚少高調宣傳相關場地,而多將場地用作成員研習的地方。

藝團「小城實驗劇團」的藝術總監譚智泉也有感,位於慕拉士大馬路的民營藝術空間,不論是戲劇、音樂、舞蹈都沒有變成一個文化圈,而在他看來,當中的原因之一是場地都「隱身」在一棟棟大廈之內。「我覺得(不是街舖)是其中一個原因。如果我以步行和視覺元素作為體驗,我走在這條街時,是沒法看見這些元素在我面前出現。香港牛棚也是在工業區,但你經過時很容易會望到牛棚,是一個可以透過walk-in 體驗到的事。但在慕拉士你一定要很清楚知道地方才可以找到,所以它對觀眾的要求較高。我覺得如果慕拉士可以令到walk-in 體驗的元素增加,就有可能帶到共贏的可能性。」

小城實驗劇團早於2013年就開始舉辦「劇場搏劇場」(Bok Festival),曾連結慕拉士大馬路一帶的小劇場一起舉辦,串聯民營小劇場,介紹「慕拉士戲劇村」,也曾將「觀音仔區」、「連勝街」、「提督馬路」及「漁翁街」等不同的藝文空間連線。譚智泉認為,這種walk-in體驗的營造不全單靠政府,民間也有很多靈活的空間,但他也指出,當民間的行動出現了後,亦要看政府是否有注意得到,並將火花延續。對於政府曾表示慕拉士大馬路一帶會改成商業區,慕拉士的工廈如重建將不可再作工業用途,譚智泉有感,如果民間策劃這些活動的目標,跟政府規劃的目標相符,其實可以有多些交流,「看有些甚麼是未來可以政府和民間的可以多些合作,令到雙方都可以推動到整個文化的氛圍。」

一個藝術中心的想像

設施的稀缺在北區、東區並非第一日的事。公園、運動場所、學校⋯⋯全都需要土地。總規草案進行公眾諮詢時曾提到「公用設施區」將佔整體土地使用比例10%,但在這10%的土地中,文化、康體、教育、醫療、社會等各種設施如何分配、「競爭」,目前仍是未知之數,加上舊城區已很密集,可以調撥的地段其實不多。有時為了「濃縮」空間,設施內會出現「多功能室」,試圖以一個房間滿足會議、活動、展覽、演出等多種功能。但在楊彬看來,「多功能室」不一定適合做劇場演出。「需要的配套不是這樣的,特別是現在慢慢多了讀了專業的回來,對劇場的應用更仔細,更需要技術上的要求,或設備要再進步一些。」

望廈山房是北區的官方展覽場地之一。

在他心目中,較理想的是一個結合了視覺藝術、表演藝術等多種藝術形式的空間,像「香港藝術中心」般。「有不同種類的藝術,會促進不同領域的交流,不單是劇場,我覺得會很好,發展會很不一樣。我會覺得是需要一些綜合體,它有它的規矩,例如進駐多長時間,要在裡面做作品,透過藝術家盤活這些空間。如果有個地方很歡迎展覽、工作坊、演出,它會逐漸聚集,氛圍就會慢慢地培養。」

他又建議,這種空間可由政府招標交由民間營運,就像「戀愛電影館」的模式。「因為你從來不這樣做時,你不會培養到本地的場地管理人才。交給本地公司去做,亦都會讓多些市民見到有這行業,有這工種,可以生存,這才會有人覺得可以投身這方面。所以為何我覺得是要有藝術中心,而我覺得這種藝術中心應在社區之中,別要變成一個地產項目,一個樓宇配套。」

祐漢七棟樓將會進行重建。

不為設施而設施

而今年初被委任為「文化發展諮詢委員會成員」的譚智泉就認為,政府放置設施時要有通盤考慮,包括放置的目的與配套,而非「為放而放」。「因為澳門的空間很缺,如果北區要一個空間,政府真的放了,但它又沒效果,政府就會立即覺得:『我當初為何要放在那呢?以後有個新地方我都不會放了,因為沒用。』我覺得其實不是沒用,而是放之前一定要對整個空間、所有居民在這地方的生活動線等等有些研究,令這地方設了這設施之後,其體驗是其他區所不能取代的。」

「如政府有個出發點,(例如)希望活化某個地方,我覺得可以在那set up一個新的空間,但千萬不要倒過來,變成因為要set up,所以在那裡set up,但又沒想着活化那裡,周邊整個配套無助於吸引觀眾,或提高整個地區的藝術氛圍。我覺得一定要很清晰——像下圍棋,如果要放一粒棋在那個地方,未來這地方應該要和它有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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