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LAI KEI」商標註冊惹爭議 終院:「禮記雪糕」商標享有聲譽 不應有相似商標

「禮記雪糕」宣傳單。(來源:禮記雪糕社交網站)

終審法院就一宗關於商標——「禮記Lai Kei」註冊申請上訴案作裁決。終院在判決中指出,該商標由「禮記 Lai Kei及一名女孩的圖像組成」,並為享有聲譽的商標,故此確認拒絕「相似」商標註冊的決定。又指,持有「禮記Lai Kei及一名女孩的圖像組成」這商標的店鋪(即:「禮記雪糕」)被「澳門特色老店評定委員會」評定為「澳門特色老店」,「屬澳門歷史悠久的店鋪及具有特色的商標,而享有聲譽的商標會增加消費者對相似的商標產生混淆的風險,因為馳名商標會為消費者留下更持久的記憶」。

據澳門特色老店的網站,「禮記雪糕」由鄺禮敬於1933年創辦,並於60年代遷至荷蘭園現址經營。而由鄺禮敬親自設計的 「孖辮妹」商標一直沿用至今,深入民心。

終審及中級法院大樓

「禮記餅家」VS禮記雪糕」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今(7)日發新聞稿公佈該案件。據案情,公司甲為兩項主要由「禮記餅家」四個中文字組成的商標的持有人,用以標示第30號及第29號的產品/服務類別,有效期分別至2025年7月7日及2026年8月31日。該公司於2018年11月30日向經濟局申請註冊四項商標,分別由「禮記」兩個中文字及「LAI KEI」組成。2020年3月13日,經濟局知識產權廳廳長根據第97/99/M號法令核准《工業產權法律制度》有關「認定申請人意圖進行不正當競爭,或不論其是否有此意圖,認定有可能造成不正當競爭」為由拒絕該四項商標的註冊申請。而該公司於2020年5月4日提起向初級法院上訴得值。

初院在該案件傳喚對立利害關係人,即「禮記雪糕」,其持有由「禮記」兩個中文字、「Lai Kei」及一名女孩的圖像組成」的商標,有效期至2026年5月5日。「禮記雪糕」不服,便向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中級法院裁定上訴理由成立,認為「禮記雪糕」的商標屬強商標,「享有聲譽並屬馳名商標,廢止初級法院的裁決,確認當時經濟局拒絕商標註冊的決定」。

「禮記餅家」不服上訴終院 終院:相似的程度使消費者產生混淆

該公司不服,指出中院之裁判因「遺漏審理」而存有無效的瑕疵,向終院提起上訴,請求廢止中院的合議庭裁判並維持初院之判決。終院合議庭對案件作出審理。

據終院合議庭指出,中級法院之裁判並不存有任何「遺漏審理」的無效瑕疵。又指,根據《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相關規定,商標的「法律作用」是讓消費者識別某一產品或服務的來源,以區分在市場上生產或投放的另一產品或服務,商標應被理解為產品及服務在競爭中的獨特標記。因此,某一商標不可與之前已註冊的商標相同或相似,相似的程度不能使消費者產生混淆。甲申請註冊之商標與乙持有之商標所涉及產品或服務完全相同,兩者具有相同的文字表述「LAI KEI」及「禮記」。

合議庭續指,「禮記雪糕」被「澳門特色老店評定委員會」評定為「澳門特色老店」,為歷史悠久的店鋪及具有特色的商標。又指,該商標享有聲譽,若有相似的商標會增加消費者產生混淆的風險,因為馳名商標會為消費者留下更持久的記憶。故合議庭裁定上訴敗訴。

有關裁判可參照終法院第159/2021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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