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脫離文化局架構、由澳門樂團及澳門中樂團「合併」而成的「澳門樂團有限公司」於2月1日正式投入運作,在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的公開資料下,公司架構終於亮相!許健華出任公司的董事兼執行董事,任期三年。有消息人士表示,澳門樂團原總監呂嘉不再擔任指揮,而所有原澳門樂團的樂師,將來都需要重新甄選。有意見擔心樂團將來或會面對「大洗牌」,甚或導致樂團質素下降。
澳門樂團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為1,000萬澳門元,特區政府持股98%、文化發展基金持股2%。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文化局局長梁惠敏(公司董事兼董事長、任期一年)、文化發展基金行政委員會成員陳家耀(董事,任期一年)、許健華(董事兼執行董事,任期三年);公司股東會的兩名成員包括梁恵敏、陳家耀。
值得注意的是,任期比官方兩名代表還要長的澳門樂團有限公司董事兼執行董事許健華,相信就是澳門青年交響樂團協會(下稱:青交)理事長。許健華同時擔任澳門樂團公司的總經理。
有消息人士透露,文化局過去與澳門樂團樂師就人員過渡安排舉行了多次會議,青交代表亦參與其中,該名代表稱澳門樂團的總監呂嘉不再擔任澳門樂團指揮,澳門樂團將會有新藝術總監,而目前所有原澳門樂團的樂師,將來都需要重新甄選。
呂嘉在1月底的澳廣視葡文台的電話採訪中表示,就澳門樂團公司化一事,官方從未聯繫他本人。消息人士說,「如果官方可以如此對待一位國際一流的著名指揮家,那對待其他樂師的態度,可想而知。」
「據悉(重新甄選)是青交的代表提議的,但職業樂團(澳門樂團)同業餘學生樂團(青交)是不同的,後者完全不知如何經營職業樂團。」消息稱,呂嘉在沒有被通知的情況下已經「被炒」,目前的團員都未知道將會由誰擔任樂團的新指揮及藝術總監;又質疑新的公司將會物色澳門青年交響樂團樂手取代澳門樂團原本的職位空缺,擔心樂團質素下降。
就成立「樂團公司」事宜,文化局早前發出新聞稿稱,一直與樂團人員保持溝通,並聘請了律師及委託樂團專業人士協助處理有關程序及安排。兩樂團人員目前正按序過渡至「樂團公司」,鑑於僱主由政府部門轉換為公司,故文化局根據《勞動關係法》規定終止與樂團本地僱員的僱傭關係及作出補償,並由公司與其重新簽訂工作合同。
而外地僱員則具條件按照《聘用外地僱員法》,無須解除原有合同轉移至公司;至於由文化局以行政任用合同聘用的樂團行政工作人員,則將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於公司擔任職務。文化局稱有關安排能夠讓樂團順利銜接至新的管理機構及確保人員穩定過渡。
消息:僱主堅決不容商討
消息指,截至澳門樂團正式運作當日(2月1日),在不知道薪酬、待遇、福利、醫療保障等細節之下,大部份樂師都簽署了新工作合同,否則將會失去工作;消息指,僱主堅決不容商討,只擺出一副「要簽就簽,不簽走人」的態度,如樂師有疑問,也未有人告知應當聯繫何處何人,做法如同「要脅」。
而就樂團公司化一事,消息指,文化局自始至終不容樂師提任何問題、意見或建議。在召開的五次會議中,文化局方每次都派不同的人員出席,五到七名成員中,其中至少三名為律師,他們對所有具體問題,都一無所知。
根據《勞動關係法》規定:具期限的勞動合同須載明的事項包括職級或所協議的職務及有關報酬,而《聘用外地僱員法》亦有類似規定;消息人士表示,文化局在新聞中承諾會「確保樂團運作具合法性、正當性、專業性」,但有關人員簽署新工作合同卻沒載明薪酬、待遇,做法是否「合法」、「正當」?
另外,樂團本月仍有工作計劃,消息指,樂師至今仍不知道樂團指揮為何人,又會有哪些樂師擔任獨奏。「在行業內,至少要提前至一、兩年聯繫指揮和獨奏者,因為世界各地的樂團都會一早預約樂師,以有充分的準備時間。請問如何理解文化局在新聞中承諾的『專業性』」?
另外,澳門樂團的「藍卡」樂師中,來自中國大陸的有七名。勞務中介公司是由樂團公司負責幫他們找的,但一開始,要處理藍卡續期的時候就出現問題。目前尚未知道問題是否已經得以解決。
至於有續期的外地樂師,據悉新合同是需要每年續期一次,有關費用由樂師自行承擔。但一年到期後會簽署甚麼合同,目前仍然不知道,樂師希望在人員過渡安排上可以做到公平、公正,讓人信服地處理問題。
樂團固定樂師長期空缺
據悉,現今澳門樂團大約缺20名樂手,近兩、三年來,要演出,都需要自各地尋找客席樂師,固定樂師長期空缺,嚴重影響演出藝術水準。疫情期間,更有外地樂師因身處外地而無法回澳,政府亦不允許其入境,導致最後被取消藍卡。
消息人士懷疑公司在成立方面完全沒有計劃,「是政治的原因還是其他?這完全同藝術及文化方面都沒有關係,在人員過渡安排中沒有徵求樂師意見。但這些應該是法律賦與他們的權利。」
樂團公司:國際招聘總監
原文化局屬下的樂師及行政人員已完成過渡
而澳門樂團公司則在昨(4)日發出新聞稿表示,澳門樂團和澳門中樂團原文化局屬下的本地樂師、行政人員及外僱樂師已完成簽約、臨時定期委任、合同地位讓與等手續,過渡至樂團公司。
樂團公司未來將確保在疫情防控允許下,繼續開展原來已計劃的樂季音樂會;同時,已向國際公開招募合適的音樂總監和行政總監;未來將進一步確保兩樂團運作具合法性、正當性、專業性,配合特區政府文化發展方向、人才培養需要和做好對外交流合作的工作。
上(1)月已被調任至科學館擔任董事長的文化局前局長穆欣欣在樂團公司化一事上,曾表示,公司化後樂團會有更多發展機會,包括有更多代表澳門外出演出的機會;根據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資料顯示,澳門樂團公司所營事業包括「組織、管理並營運澳門樂團及澳門中樂團的業務」;「開展多元音樂藝術普及教育和推廣活動」;「組織和參與有益於文化藝術發展的本地外地的演出與交流活動」;「開展有利於音樂人才培訓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