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發生一宗交通意外,一輛的士與電動輪椅於馬路上迎頭相撞,引起社會對電動輪椅使用者安全意識以及城中的無障礙設施的關注。直選議員林宇滔提出書面質詢指出,促請政府針對電動輪椅及單車使用先行修法規管,以及優先改善城中較多道路的無障礙設計。
本月26日於澳門馬場海邊馬路近杏花新村附近,一輛的士在轉彎期間與電動輪椅迎頭相撞,乘坐電動輪椅的七旬老翁膝蓋受輕傷,送院治理後情況穩定。事件中的士司機以及乘坐電動輪椅的七旬老翁,雙雙被票控,事件引起社會對電動輪椅使用者出行安全的關注。
林宇滔指,於2019年展開修訂道路交通法公開諮詢至今已2年,當時而有逾九成人認同需加強規管電動輪椅和單車等道路使用者。然而,本澳行人路緣過高、寬道不足,或有各種障礙物等,使輪椅人士難以通行。
林宇滔質疑政府兩年來仍未就諮詢中已有較大社會共識部分先行修法,只在早前施政辯論期間透露預計今年內會完成《道路交通法》修法文本。並對此促請政府先行修法規範電動輪椅的改裝、速度限制、負重等,並發牌或登記規管單車在公共道路上行駛。
另外林宇滔亦提到,《建築障礙的消除》生效至今近四十年仍未修訂,而本澳行人道狹窄、路緣較高,無障礙設計仍需改善。他指政府至今仍未有直接回應會否修法及修法時間表,並促請政府加快《建築障礙的消除》修法,配合落實《道路交通法》要求輪椅及電動輪椅人士需要使用行人道及人行橫道的法定要求。同時,特區政府需通過跨部門協調,與輪椅使用者團體合作,優先改善較多道路的無障礙設計。
該交通事件發生後,有網民反映,「法律面前應該人人平等,弱勢社群係要得到尊重,亦應得到適當的便利;但係絕唔係無王管。貪一時之便而釀成悲劇,誰都不想,監管是對大眾都公平的做法!政府唔可以視而不見!」亦有網民反映,「其實系吾系澳門的無障礙空間做得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