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宇質疑僱員假期過少 促政府提升本澳勞動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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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83855

時間:2022年01月22日 22:22

勞工界間選議員、澳門工會聯合總會副理事長李振宇(資料圖片)

早前勞工界間選議員、澳門工會聯合總會副理事長李振宇提出書面質詢指出,本澳勞工帶薪年假、法定強制假期等,都較鄰近地區少。雖然本澳有引入部分國際勞工公約,不過到目前為止有部分涉及重要勞動基準的項目仍未引入澳門,如涉及有薪年假的第132號《帶薪年休假公約(修訂)》和涉及產假的第183號《保護生育公約》。

李振宇指,本澳生效的國際勞工公約則有三十六項,當中包括全部八項核心公約。但仍有部分涉及重要勞動基準的國際勞工公約至今未能引入本澳,嚴重阻礙本澳勞動權益的發展。質問政府會否引入有關公約,從而提升本澳勞動基準,加強僱員勞動權益保障?

根據澳門的勞動關係法,本澳勞工的帶薪年假不少於6日,相比較香港和台灣有薪年假最少也有7日,且中、港、台均有按工作年資而遞增的規定,本澳的帶薪年假相對較少。

第52號《帶薪年休假公約》是國際勞工組織於1936年時訂定,規定個人於服務滿一年後均可享有于少於6日的帶薪假期。但於1970年時,國際勞工組織作出修定,推出第132號《帶薪年休假公約(修訂)》個人服務滿一年後可享有的帶薪假期增至不少於三個工作周。

另外根據澳門的勞動關係法,本澳的產假為不少於(下同)70日,雖然比台灣8周(56日)的產假要較為進步,但仍比不上香港以及中國的14周(98日)產假。

第183號《保護生育公約》是國際勞工組織於2000年時訂定,規定僱員最少需擁有14周的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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