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直選議員李良汪表示,近年政府重整公共部門架構,作為公共行政改革的重點工作,但效果成效。現時有局級部門於回歸前設立,未能符合社會發展所需。
立法會於本周二及三舉行大會,多名議員就不同社會議題提口頭質詢。李良汪在其口頭質詢指出,政府於今年落實13個部門及機構整合為7個部門的工作。但在另一方面,又設立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及藥物監督管理局,擴充博彩監察協調局、警察總局、司法警察局及衛生局等部門架構。而在擴充後的預期目標又一直未有清晰說明,令社會質疑部門職能重組與架構重整工作的原則和標準所在。
另外,他認為,如地球物理暨氣象局,於回歸前設立,但直至目前都仍未設以技術設計(技術設計為進行全面的技術規劃,確定零部件結構以及技術條件等。)為主的廳級部門。若局方人員另需兼顧技術設計工作,可能會導致效率降低,不利於有關職能工作的發展。
多個項目組部門存逾十年 明顯有具違時效性、屬過渡性的本質
李良汪亦提到,目前尚有5個項目組部門,明顯有具違時效性、屬過渡性的本質。5個項目組部門,分別為建設發展辦公室、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金融情報辦公室及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除公監辦為近期設立外,其餘最少已設立逾15年,特區政府亦採取不斷延長存續期的做法,明顯有違具時效性以及過渡性的項目組部門的本質。
他又表示,首階段部門整合計劃已完成,未知當局有否已對相關工作進行評估。而對於尚未公佈及落實架構重組的部門,當局應交代現時工作進程。
李良汪又稱,2020年度施政方針提及,會檢討《澳門公共行政組織結構大綱》,並預計於2021年完成,故要求政府交代現時是否已制定公共部門架構重組的標準、流程、原則,以及預期目標;當局會否對訂立已久且不合時宜的部門組織法及相關架構設置進行檢視優化,以及除建設辦擬重組為局級部門外,其餘設立已久的項目組未來有何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