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一般性通過「都更」法案 張永春:是否啟動舊樓重建業權人有主導權

立法會昨(30)日一般性通過《都市更新法律制度》。

《都市更新法律制度》法案(下稱:都更法案)在立法會三十票贊成下獲得一般性通過。在逾三個小時的討論中,議員多關注私人財產的保障、業權人的權益、政府的角色、重建後樓宇可否放高,以及為何「都更」以獨幢樓宇重建為核心而非「片區」形式等。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時表示,基於對私人財產的保障,故法案並沒有引入「強購」及「強徵」的概念,由業主主導。張又多次強調,重建以業主為核心,是否啟動重建舊樓或重建是否成功亦視乎業權人的意願。

立法會昨(30)日一般性通過《都市更新法律制度》,沒有議員投反對票,三十名投票議員都贊成。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列席大會並引介該法案。

直選議員梁孫旭及羅彩燕表示,擔心法案對業權人的保障不夠。羅指出,明白若須要取得業權人100%支持來啟動重建比較難,但基於對私人財產保護,政府必須確保業權人的權益。

羅彩燕又認為,涉及舊區重建的居民多為「弱勢」,不能讓這些居民成為「二次弱勢」,應予更多保護。

另一直選議員林宇滔則問及若日後出現糾紛或違法行為且涉及弱勢群體時,公共部門會否介入或在事前把關。又強調,政府在重整項目過程中應有其角色,但法案卻沒有相關內容。他又指出,該法案針對舊樓重建,無可能叫「都更」法案,故政府代表交待日後如何繼續都市更新。

亦有多名議員亦認為「片區」式重建比獨幢舊樓建更符合「都更」的概念。間選議員葉兆佳、崔世平以及直選議員宋碧琪認為,當局應考慮「片區」式重建以更有效改善環境。而葉及宋亦認為,若多幢或「片區」式或有機會放高樓宇高度,有更大誘因推動重建。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昨(30)列席立法會大會並引介「都更」法案。

張永春回應時指出,該法案並非「最好」,但希望儘早有舊樓重建的制度,當局亦會以開放態度接受改善意見。又指,雖然政府認為在重建應由業權人主導、業主間商討好過公權力介入。但過程中政府不會「不問不聞,䄂手旁觀」,而都更公司亦提供相關諮詢。

至於議員質疑法案叫「都更」但以舊樓重建為主,與立法標的不符,張永春回應表示,現時「都更」核心就是舊樓重建、維修保養以及保育。但現時針對樓宇維修及保育、街道綠化及美化均有相關法規處理。

張永春又稱,以澳門實況難有符合「片區」條件、且需重建的舊區,而「祐漢七棟樓群」這重建項目實屬少有,故法案的核心是處理舊樓重建。又指,若以「片區」式重建的話,較大機會在舊歷史城區出現,但該區內的建築物高度受世遺及相關法律限制。

張永春又多次強調,並非一旦被劃以「都更」範圍內所涉及的樓宇其高度便放寬,是否可以放高受城規、文遺、城市總體、分區規劃等法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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