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表示,在偵查一宗貪污賄賂案件中,揭發土地工務運輸局前領導涉嫌親身及透過親屬收受商人巨額利益,在任職期間濫用職權,不法審批多宗建築項目申請。案情又顯示至有兩名商人涉案,分別涉嫌觸犯行賄罪、清洗黑錢罪及偽造文件罪。廉署回應《論盡》查詢時證實,涉案的前領導為李燦烽。問及涉案商人,廉署則表示,案件仍在跟進中。
涉嫌受賄准許建築項目計劃沿用失效街線圖
廉署今早(24)發新聞稿指,該工務局前領導在任期間,明知某建築項目的街線圖已失效,但仍准許相關建築項目計劃沿用舊有街線圖,令相關建築項目毋須上呈城市規劃委員會討論。同時,該前領導在明知有關建築計劃違反相關建築行政指引之規定下,仍涉嫌指示下屬核准建築計劃,令該建築計劃申請獲得批准。
廉署又指,當中涉案商人涉嫌以投資其名下集團公司之名義,協助該名前領導之親屬虛假入股公司。而該前領導親屬藉此以重大投資移民方式,向貿易投資促進局申請重大投資居留並成功獲批。
涉嫌受賄加速工程項目的驗收工作、協助發展商批得合併土地
此外,廉署表示,調查還發現該名前領導涉嫌收取另一商人給予的巨額利益,在土地使用期限快將過期前,繞過法定程序加速工程項目的驗收工作並發出使用准照。又稱,該前領導還涉嫌在審批一宗土地合併發展申請過程中,要求下屬撰寫有利的分析意見,協助發展商成功獲批合併土地,從而令發展商能以高價出售,從中賺取巨額利潤。
廉署又表示,該名前領導涉嫌觸犯受賄作不法行為罪、清洗黑錢罪和偽造文件罪。涉案的兩名商人及相關人士則分別涉嫌觸犯行賄罪、清洗黑錢罪及偽造文件罪。
廉署又指,是次行動得到內地公安部門與澳門司法警察局的大力協助。公安部門成功截獲長期潛逃在內地生活的工務局前領導,並將之透過司警局移交廉署跟進調查。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進行續後措施。
被戲稱「失憶局長」李燦烽曾以證人身份在「歐案」作供
李燦烽曾被戲稱「失憶局長」,事緣李與多名工務局官員被捲入當年前運輸工務司長歐文龍貪污案中,須以證人身份出庭作供。而李在作供期間,曾以無印象、不清楚作回應,法官一度宣佈休庭予其翻閱資料喚起其記憶。
李燦烽於1998年已擔任工務局副局長,其後於應他要求,於2008年7月2日終止其工務局副局長職務;同時於同日免除其在工務局編制內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職務,不再擔任公職。李於2014年被委任為工務局局長,其局長之職於2020年1月由陳寶霞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