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促經屋定價應盡量低廉 區錦新:經屋批地溢價金應為零

民主派團體社區發展新動力就經屋定價問題到政府總部遞交意見書。

民主派團體社區發展新動力於今(23)日就經屋定價問題到政府總部遞交意見書。社區發展新動力理事長區錦新表示,經屋定價由特首訂定,而經屋定價的考慮主因有三,包括:批地溢價金;建築成本;行政成本。促請特首訂定經屋定價時應盡量低廉,讓有需要的居民都買得起,解居民安居置業的問題。

區錦新表示,根據現行的法律法規,用於興建經屋的土地沒有任何盈利的可能。因政府以成本價售出,而經屋購置者若要轉售,亦只能以原購入價回購給政府,當中的賣買應沒有可獲利的可能,再考慮到折舊等問題,經屋只有貶值,而不會有利潤。既然經屋沒有利潤,興建經屋的土地溢價金也應為零。

區錦新回應對經屋定價的看法。

其次是建築成本,因需經常招標等程序,建築成本原本理應比較明確。但以澳門過去的公共工程有三大特點,「超時、超支、質量差」,且公共工程的隨意性極高。他以青洲坊防火捲閘為例,在收則時發現有二百多道捲閘不合標準,需額外花費約四千萬更換。但在社會的質疑後,又改為只換一百多道,工程費用也下降至約一千二百萬。他認為特首在訂定經屋定價時必須考慮排除這類由官僚從心所欲而產生的費用。

而有關行政成本的部分,經屋法中並無明文規定,特首應需行量各成本,再裁量出行成本。區錦新表示,經屋這非完全屬購置者的資產,且沒有任何增值的空間。經屋不應以私人資產來衡量,經屋定價時應盡量低廉,讓有需要的居民都買得起,解居民安居置業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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