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澳通關明起放寬至持7日核檢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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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澳聯防聯控澳方工作組接珠海方面通知:根據當前疫情防控需要,經珠澳聯防聯控機制協商一致,自2021年11月23日1時起,經珠澳口岸入境(珠海)人員需持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現有(珠海)出境疫情防控措施保持不變。

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疫情防控需要,自2021年11月23日早上1時起,所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前來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人士,須在登上前來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交通工具時出示採樣日後72小時內符合衛生當局要求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未能出示的非澳門居民可被拒絕入境;違反者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行政、刑事責任。應變協調中心強調,有入境前 14天內香港旅居史的人士,仍須按當局要求接受醫學觀察。

另外,自2021年11月23日凌晨1時起,所有擬由澳門出境登上民用船隻前往外地的人士,須出示採樣日後7天內核酸陰性檢測證明。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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