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一般性通過補習社業務法法案 收生5人或以上須獲准照方可運作

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

立法會一般性通過《非高等教育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業務法》法案。法案建議課餘託管服務納入教青局監管;為五名或以上學生提供教學輔助服務須在合適的場所並獲發出准照方可運作;教學輔助中心服務時間須在早上八時至晚上十時。又規範中心人員資格及提升學歷要求,強制教學輔助中心購買民事責任保險。

法案建議為 5名或以上學生提供教學輔助服務須具准照,列席會議的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有關規定參考香港及新加坡,而澳門則相對嚴格;對於有議員關注 5人以下補習社需否設立登記制度,她稱操作上較難,但可在細則性審議時再討論。

至於加強人員學歷及培訓方面,歐陽瑜稱,政府沒有要求每間補習社需設有一定的師範教師,是平衡業界及學生權益,否則變相令成本更高,亦扼殺小企經營。對於未符合規定的人員可先在教青局接受培訓。

有議員關注到補習社與持續進修課程之間關係。歐陽瑜表示,補習社可以設有補習工作及使用持續進修課程,但兩者不能同時進行,因為相關老師及學生密度要求均有不同規定。

教局︰3成多學生參與補習或托管

議員葉兆佳及崔世平關注政府對教育資源投入巨大,但為何社會對補習的需求卻越來越大,是否正規教育出了問題。葉兆佳表示︰「點解唔可以係學校完成正規教育,而是一定要搵一啲唔係教師的人去補習,才能使學生過到關?」崔世平表示︰「政府投入咁多資源,有咁多評核指標,有咁多津貼畀學生,點解(補習)需求到今日不降反升?補習社辦學條件以及師資都不及正規學校,但竟然補習社會好生意過學校。」

教青局代局長龔志明回應稱,根據調查,只有約三成多學生有參與補習,當中有一半是混合有托管和補習。而現時七成基礎教育學校都有已開設督課班。他認為,補習行業絕對不會取代正規教育的老師,「例如十條功課,老師教完仲有三條唔識,但七條係學校學識。」他稱,社會對補習社有需要,因為本澳較多雙職家庭,有托管需求,而一些學習能力不佳的學生亦可能需要面對面的教導。

教青局代局長龔志明

另外,龔志明表示,本澳具牌照的補習社有 445間,其中 40多間是 6人以下並作出登記,約一半已符合未來新法的場地準則,而只提供託管服務約 65間,大部分亦符合要求,強調當局已提前與業界溝通好。

至於法案建議補習社須強制購買民事責任保險,有議員關注有關規定會否增加業界成本。龔志明回應稱,經與金管局和保險業界了解,每年保費約幾千元,相信業界能夠承擔,現時有 3成補習社已自行投保。他又指出,補習社須向當局報備價格,不能隨便加價,價格須張貼在當眼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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