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資企業怎樣監管? 林宇滔︰公開透明是最好的監督

2021-10-29 公資企業怎監管? 即時報道 專題報道

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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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1年10月30日 5:05

立法議員林宇滔

政府現正公開諮詢《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簡稱︰公資企業法)。諮詢文本建議,設立一個專責的主管部門,統一負責執行法律的規定,具體的監督集中在「管資本」的事宜,又建議引入執業會計師審計,以及資料公開的外部監督機制。立法議員林宇滔認同政府的立法方向,又認為資訊公開透明是最好的監督,但對於新設專責部門去管理這些公資企業則有所保留,認為有違「精兵簡政」的施政理念。

林宇滔指出,過去政府成立公資企業就是為了成立一個不受監管的政府部門,政府出資之後就無人理,完全自生自滅,而且資訊極度不透明,以往只依賴《商法典》作規範,政府本身亦沒有積極監督,結果往往就是既沒有監管又沒有效益,備受社會批評。現時政府計劃立法,從制度上統一規範公資企業的運作框架,有關做法值得肯定。

管一件事設一個部門?

現時本澳有公資企業共有22間,至去年底(2020年)這些公資企業資產總規模約530億元。至於是否應新設一個專責的部門負責監管這些公資企業,林宇滔對此則有所保留,「係咪因為管一件事就要成立一個部門?」他指出,現時教青局一個廳已經監管幾十間非高等教育學校,公資企業多,並不等於就要成立新部門作監管,這違背「精兵簡政」的施政理念,「統一部門規管無問題,但應該在現有部門去解決。」

而且,這22間公資企業是否全部都有必要設立亦令人質疑。林宇滔舉例,輕軌公司就不應該存在,「點解要政府出資成立一間公司去承接輕軌經營權,然後又要外判俾港鐵去做,成件事邏輯好有問題。有問題罰輕軌公司,左手交右手,根本無意義,又完全無得問責港鐵。咁要間輕軌公司黎做咩?」他認為,如果為了養起一個新部門而故意去維持公資企業的規模,這是本末倒置的做法。

資訊公開透明就是受到監督

諮詢文本提到,日後的專責部門將從事前規範制度、事中跟蹤監控、事後監督問責的方向對公共資本企業進行全方位及集中監督,以便特區政府能及時掌握有關公共資本企業的具體經營情況,發現潛在問題,及時予以糾正,繼而持續完善其內部運作及相關監管制度,提升公共資本企業的經營效益和加強風險管控。

林宇滔又認為,過去的公資企業並非完全不受監管,亦受司長監督,但就出現很多問題。關鍵是要增加透明度,這個專責部門如何事前、事中、事後監督亦應該是公開透明,否則再講問責亦是沒有意義的,「政府部門都問唔到責,企業就更難問責」。「公開透明擺在公眾眼前就是受到監督。好似中醫藥園,大家乜都唔知就梗係理唔到佢,你試下佢年年都蝕一百億,公眾會唔出聲嗎?」

績效評估作用有限

諮詢文本又建議,引入績效評核,考慮要素包括企業的宗旨、經濟效益及社會效益、年度發展計劃達成情況和機關成員履職情況。林宇滔認為,績效評估只是量尺,不能反映所有問題。「績效評估真係唔重要,更重要的是企業每年要明確來年短中長期的營運目標,一係賺幾錢,一係社會效益,要有合理的目標再衡量指標,咁樣先會更加合理。」

政府設公司應有評估及公眾監督

另外,公資企業的子孫公司問題亦令人關注,審計署去年就揭澳投公司設21間子公司,澳投公司其中一名董事掌握17間,當中13間董事會只有 1名執行董事。而今次諮詢文本並未有提及如何子公司的問題。林宇滔認為,新法生效後,公資企業的子公司亦應該是公資企業,同樣受公資企業法監管。然而,子公司最大的問題是可以隨意設立,他認為,政府不論是設立公資企業還是這些子公司,都應該要有事前評估和聽取公眾意見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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