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兩途徑獲取暫緩或不能接種疫苗證明書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表示,現時有兩種途徑讓醫生評估是否適合接種新冠疫苗:第一種途徑是到本澳18個疫苗接種站,直接接受醫生評估,符合系統認定的疫苗接種禁忌癥時,評估醫生可即場簽發可暫緩或不能接種疫苗的證明書;第二個途徑是,預約到仁伯爵綜合醫院或衛生中心的各類門診,也可接受醫生評估,符合資格也可獲簽發相關證明書。

當評估醫生未能對是否適合接種疫苗作出判斷時,可轉介到疫苗接種評估工作組作進一步審議。疫苗接種評估工作組由多名專科醫生組成,以會議及病例討論形式審議轉介個案,必要時會約見病人作進一步了解,一般兩周內會有最終判斷並通知當事人,如獲判定為可暫緩或不能接種,評估工作組會發出相關證明。

仁伯爵綜合醫院醫務主任戴華浩表示,至目前為止,當局共發出913張暫緩或不能接種新冠疫苗證明書,當中公務員佔517張。最多的是孕婦,約佔總數三分之一,多數是暫緩接種疫苗的證明書,期限為9至10個月。其次是慢性病患者,以及處於惡性腫瘤接受化療、疾病活躍期等,醫生根據治療期限而發出具期限的暫緩接種疫苗證明書。至於感冒發燒情況則會發出約一周期限暫緩接種疫苗的證明書。而接種疫苗後會有嚴重過敏反應,對此類人士開具的證明書屬永久性。他補充,輕度過敏是可接種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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