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實位夠鐘「咬糧」 羅立文在司長任內放棄收退休金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本身的公務員實位是工務局第四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根據公共行政人員通則,他本來已達擔任公職年齡上限而須脫離公職退休,且可在8月23日開始收取退休金;而按照退休金法例計算,羅司的退休金以薪俸910點計、即以每點91元計每月82,810澳門元,以及加六個年資獎金等福利。不過,羅立文已以書面聲明,指在其擔任司長期內棄收取退休金和與退休狀況相關津貼補助。

而有資深公務員指,羅司在2024年的司長任期屆滿時,以相關法例規定,他應可以收取局長級薪俸的退休金,即薪俸點為1,100點。

根據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服務時間滿三十年且年滿55歲,聲明願意退休,得自願退休;另外服務年數最高為三十六年。

而根據政府資料,羅立文在1956年出生於澳門(65歲),自1979年起加入政府工作至1990年,其後至1999年按自由職業制度從事土木工程工作,然後自1999年12月重返政府工作。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右),攝於本年8月。

今日(23)特區公報公佈行政法務司司的批示。該批示指現任運輸工務司司長的土地工務運輸局第四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羅立文,已達擔任公職年齡上限而須脫離公職退休。以其33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本8月23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9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6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的年資獎金。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政府負責。

據批示,羅立文於8月23日已作出書面聲明,指在其擔任運輸工務司司長職務期間放棄收取退休金和與退休狀況相關津貼補助;而此放棄收取退休金之聲明的效力於《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有關收取退休等津貼補助之權利時效完成前一日終止,以及自終止擔任現時司長職務起,保留收取退休金和與退休狀況相關津貼補助之權利。

根據相關法規,公務員的年資獎金的計算方式為「服務每滿五年,有權收取一份年資獎金」,而1份的金額為薪俸點100點的10%,即910元,並且年資獎金每月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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