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針」指引合法性存疑

衛生局推新指引,不少企業和僱主都要求員工須接種疫苗或至少7日一次核檢,否則被視為不合理缺勤,被質疑變相向僱員「迫針」。有意見指出,《傳染病防治法》明確因防疫措施,而引起的缺勤,公務員屬合理缺勤;私人範疇方面則不應因有受到傳染病感染危險而受到歧視和工作上受影響,公職局和私企僱主提出要求員工須接種疫苗或有核檢證明方可上班的合法性存疑。

山頂醫院醫務主任戴華浩回應稱,新指引並沒有限制進入場所,「接種咗疫苗咪入得囉,如果唔接種疫苗,驗咗核酸咪入得囉」,又反問,現時要出示健康碼才能進入場所,「唔通唔出示健康碼就是限制了其自由?」他稱,防疫措施必須遵守,而且人人做得到,「佢唔做,係因為佢選擇唔做,而非做唔到,唔係我哋限制咗佢既自由」,認為新指引沒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

有傳媒關注,健康碼行程紀錄功能何時啟用。傳染病防制暨疾病監測部協調員梁亦好回應時表示,健康碼行程紀錄功能,是要用到應用程式,並非網頁版,現時測試階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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