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21/2011號行政法規〈環保與節能基金〉》行政法規草案,調整環保與節能基金的監督實體為運輸工務司司長,並調整行政管理委員會的組成,以配合能源辦的職能併入環保局。環保局局長譚偉文指出,該基金成立10年來先後推出了3個計劃,包括環保節能設備資助計劃、淘汰二衝程電單車資助計劃和資助回收業設備及車輛計劃,分別批出4.1億元、5千多萬元及8百多萬元。他認為3個計劃均達預期目的。
有傳媒關注該基金有否新資助計劃。譚偉文提到,環保是世界潮流,預計將有很多有關環保的新事物投入社會使用,需要透過這個基金作資助,故未來或針對油煙排放制定相關措施作資助,資助產生油煙場所做改善措施。
同時,為落實政府的施政方針,加快資助計劃的推出,向資助對象提供適切、及時的援助,該基金的資助計劃將以公佈於特區公報的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