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堅決支持選管會「DQ」5個參選組別 20名參選人

政府總部(資料相片:新聞局)

立法會選管會以澳門選舉史上最大規模DQ(取消資格)非建制參選人事件,不但在本澳引發頗強迴響與質疑,且在外地媒體也關注報道。不過,特區政府今(13)日就表態力撐選管會,當中強調堅決支持選管會依法認定20名參選人不具被選、拒絕接納5個參選組別名單。又指,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是立法會議員應符合的最基本標準」。而選管會依法對參選人進行資格審查,「是維護特別行政區整體利益職責所在,是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職責所在,是落實愛國者治澳根本原則職責所在。」

新聞局晚上發新聞稿指,選管會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第六條及第十條的規定,依法認定20名參選人因存在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或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事實而無被選資格,拒絕接納5個參選組別名單,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對此表示堅決支持。又指,認定部分參選人無被選資格,不影響澳門居民依法享有的基本權利,不影響澳門居民的言論自由,也不影響澳門居民對特區政府施政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政府又稱,政府將繼續嚴格按照《基本法》和澳門法律的規定,維護廣大居民的合法權益,支持選管會依法履行職責,確保具有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成功實踐行穩致遠,保持澳門繁榮穩定和長治久安。

 DQ 21 人變20人 選管會:1人提出替換人選  

選管會今(13)亦發新聞稿指,其就相關候選名單的糾正情況或替換無被選資格參選人等作出決定,並在公共行政大樓地下大堂張貼相關告示予以公佈。又指,根據選舉法及選舉日程,候選名單受託人可最遲於7月16日就選管會的決定提出異議。如有異議,選管會將依照選舉法規定作出決定。

據早前公佈的選舉日程表,候選名單受託人可最遲於7月19日就選管會的決定提出異議。

選管會上星期公佈21名參選人遭DQ涉及6個非建制參選組別。選管會在其新聞稿指,原21人因為事實證明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或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不具被選資格,變更為20人,是由於其中1人提出替換人選。又指,直接選舉的候選名單則由19組減至14組,而減少的5組候選名單,「是由於其不替換、經替換無被選資格參選人後,以及部分參選人放棄參選,名單內具被選資格參選人數量未達法定下限的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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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媒早前在相關的報道表述有誤,應為:DQ 21 名參選人涉6個非建制參選組別。就此更正及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