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報考公務員須繳費3百 高炳坤: 若證屬經濟困難可獲豁免

新修改的《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行政法規於下月 (7月) 起生效。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今(27)表示,參考鄰近地區及報考高考等的標準,未來公職報考費用將訂為 300澳門元,且不設退還。又指,若獲社工局證明屬經濟困難者可豁免,或開考是因當局責任而取消則能獲退款。

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今日接受媒體訪問。

高炳坤表示,今次修改法規目標是希望各公共部門可以適時招聘到人才以補充人力資源;同時亦希望各考生可以期預公職考試的時間以便在各階段更好地規劃職業發展。又指,當局有一籃子的修改如縮短報考時間、設有入職的規範;其他階段如面試、筆試等都有最長時間限制等。「不要聚焦在收費⋯⋯(當局亦)希望考生更好預期時間以及規劃職業發展」。他又希望社會理解該次法規不單新增收費3百澳門元,亦有其他修改;而該收費稍後會以行政長官批示公佈。

問及今次設定收費3百,高炳坤表示,當局參考相關制度如中國內地、台灣及香港地區皆要收費,故無得退款。「生活困難者若符合社工局標準;或開考是因公共部門責任而取消開考,則會退款。」強調,費用金額是參考不同地區以及高考費用標準訂定。

今次其一修改為增加特別開考,高炳坤表示,該修改的目標旨在希望有相同人員需要的部門在招考人員時能夠聯合去招聘,免增成本。局方會每年向各部門收集其所需人力資源資訊,過去見到部門有需要類似的人才但要分別開考,故望能推動部門之間可聯合開考,以減少開考次數。又指,待通過法規公佈後便會與各公共部門做解釋會。

高炳坤又稱,又指公務員總人數上限為3萬8千名。在此基礎下,是否開考當局須考慮離職人數、工作增加情況及以整體公務人員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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