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選議員蘇嘉豪表示,政府早前向立法會提交《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法案的調整文本,當中有條文建議放寬臨時居留權以至居留權的資格,「直白說是擴闊了外地人取得澳門居民身份證的大門,動搖了特區成立將近22年來行之有效的居留法律制度根基」,故動議立法會全體會議就此一重大公共利益問題進行辯論。
在理由陳述中,蘇嘉豪指該法案的第四十三條新增了一款「完全創新」的規定,居留許可持有人如頻繁及有規律來澳門就學、從事有償職業活動,或從事企業活動,但沒有留宿,「不視為不在澳門通常居住。」他指出,新修法建議放寬臨時居留權以至居留權的資格,同時擴闊了外地人取得澳門居民身份證的大門。認為該建議挑戰終審法院早前的相關判決見解,也與公眾對居住與居留之間的關係的認知和期望存在很大落差,無疑屬於一項原則性、結構性的制度變更。
蘇嘉豪稱,這項涉原則性、結構性制度變更「完全沒有經過社會公開、充分討論並形成廣泛共識的過程,而現在於法案細則性審議中途突然加插,也不符合立法會的立法工作常規」。他又稱,若在立法會換屆前僅兩個月內「趕搭尾班車」倉卒通過,後果影響非常深遠,對負責審議法案的常設委員會及其委員也是不公平的。第三常設委員會仍在審議該法案,均以閉門形式進行。
蘇嘉豪批評政府此舉不恰當、倒行逆施,並造成公共利益風險。他認為動議立法會全體會議就此議題進行辯論是為議會和社會主動承擔責任的舉措,同時讓社會大眾能擁有更多經立法會廣泛參與、深思熟慮而制訂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