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世界新聞自由日   新聞應視為公共產品 

2021-04-30 5.3新聞自由日

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73715

時間:2021年05月2日 14:14

來源:教科文網站 2021年4月28日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將今年世界新聞自由日的主題定為「將信息視為公共產品」,即任何人都可以均等地享有、且可自由地取得、不會因負擔不了而被剝奪。教科文亦申明將「將訊息視為公共產品」( Information as a Public Good) 的重要性,而且新聞須被視為這「公共產品」的重要組成部分。 

教科文亦倡議探索如何在內容生產、傳播和接收方面可採取的舉措,加強新聞發展,提高透明度;並強調信息在這一新生態系統中的重要性,今年突出三大關鍵議題,分別為確保新聞媒體經濟生存能力的舉措;確保互聯網企業透明度的機制;提升媒介與信息素養能力,使人們認識和重視,以及捍衛並要求新聞作為 「公共產品」的重要組成部分。 

新聞作為重要信息,如何確保其可以自由流動、均等地讓任何人享有是任何一個文明城市須具備。然而,在現今資訊爆炸、人人都可以成為內容生產者的時代,新聞媒體作為對消息把關的「守門人」(gatekeeper)以及記者作為「看門狗」(watch dog)仍重要。 

西方傳播學,新聞媒體在從消息來源獲得大量資訊後會進行編輯、篩選、刪減的過程,最後出新聞。至於資訊的選擇原則如何建立,則視乎「守門人」的「新聞判斷」、「新聞價值」及立場。而然, 

記者所具有「看門狗」的功能,則體現其在採訪公共議題上,密切關注公眾人物如官員的言行, 解構社會及機構的運作,隨時揭發任何可能的不公義的事情,以確保大眾的「知的權利」(people’s right to know)。 

新聞媒體及記者經專業評估、將與大眾利益攸關的資訊盡可能如實、客觀、多面地呈現,讓公眾有真正的知情權。新聞自由則保證傳媒接近消息來源的權利、讓多元聲音、多面的真實呈現。 

直選議員蘇嘉豪在議會籲各界捍衛新聞自由。

然而,新聞自由在澳門或被視為「洪水猛獸」或棄如敝屣。政權亦並未見得尊重其對新聞自由的承諾,甚至部分新聞人都甘願摒棄其專業精神,任由新聞自由被踐踏。從過去數年發生的新聞自由被踐踏事件或最近澳廣視管理層被指干預其葡文新聞部事件,或可預示澳門的新聞自由難逃消減甚至消滅的厄運。 

正如教科文所主張的維護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等能促進相互理解,進而推動可持續的和平。亦冀藉新聞自由日提醒各地區「政府尊重他們對新聞自由的承諾」,同時「提請媒體專業人士反思新聞自由和職業道德問題。」 

同場加演《溫得和克宣言》 

聯合國於1946年12年14日大會第59號決議,其中申明「新聞自由是一項基本人權」。其後,聯合國於1993年宣布5月3日為世界新聞自由日( World Press Freedom Day ),主要為紀念1991年在非洲納米比亞共和國溫得和克(Windhoek)一場促進非洲媒體和多元專題研討會並在當日5月3日通過《溫得和克宣言》(Windhoek Declaration),主張媒體多元和媒體獨立。 

教科文認為維護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等能促進相互理解,進而推動可持續的和平。藉新聞自由亦提醒各地區「政府尊重他們對新聞自由的承諾」,同時「提請媒體專業人士反思新聞自由和職業道德問題,《溫得和克宣言》共19條,內容涉及如何促媒體的獨立、多元和自由以及反映最廣泛的社會言論、肯定民主、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是世界潮流以及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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