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者津貼審批需時約3個月 社工局︰發放期數可自提出申請當月起計算

社工局回覆立法議員林玉鳳書面質詢時表示,「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由開始接受申請至2021年3月19日期間,共收到196份申請表,審批後符合發放的有51宗,不符合的有33宗,上述84宗個案從提交申請到完成審批平均需時約三個月。

社工局稱,照顧者津貼是新設涉及經濟審查與功能評估等多個行政與專業程序的津貼計劃,審批所需時間已屬局方預期之內。而申請經批准後,津貼可自申請提出的當月開始計算,並不會出現審批時間過長而減少申請者津貼發放的情況。

質詢又提及有何方法加快審批效率,例如申請人需填寫多達十一頁的申請表及提交眾多文件,社工局則回應,申請者僅需填寫當中前八頁,並已盡量探用鈎選方式及加派人員到屬下機構以更好協助處理申請事宜。

至於局方會否就擴大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的受惠範圍而作出思考及部署,社工局表示,計劃的存續及檢討方向,將適時對外公佈。

「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於去年11月9日起開始接受申請,申請期至2021年11月30日。有關計劃是向重度或極重度智力殘疾人士 (包括程度不分級別者)以及不能自行坐立的長期卧床人士的照顧者發放每月2,175元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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