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回應:顧問已實施員額管理 議員質疑顧問過多淪為政治酬庸

行政公職局回覆直選議員蘇嘉豪有關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顧問的書面質詢。回覆中提到,對有關顧問的人數限制,「特區政府已實施員額管理,行政長官及各司長辦公室的人員聘用亦受限於特區政府及各範疇的總體員額調控」,但可因應工作的實際需要可由行政長官以批示增加顧問總人數。又強調,現擔任顧問職位的人員均具有學士或以上學歷,並且在各專業領域具有一定的工作經驗。

蘇嘉豪早前提出書面質詢,要求提升特首辦及司長辦顧問聘用和運作的透明度。他批評目前政府顧問的聘用和運作制度並不透明,容易滋生冗員和裙帶關係,淪為政治酬庸。並質疑接受高薪厚祿、超出法定人數限制的辦公室顧問平日的工作以及對政府施政的效益。要求政府回應有何內、外機制監察辦公室顧問的實際職務內容和責任、評量其對政府施政的效益以及如何修改現行規定作針對性完善;他又要求政府修改現行規定,要求於辦公室顧問的委任批示內,一併公佈其被委任的依據及學歷和專業簡歷以及更嚴格審視各司長辦公室的顧問實際需求。

行政公職局回應表示,行政長官辦公室顧問根據行政長官的直接或透過辦公室主任的指示,負責提供專業輔助;而司長辦公室顧問則按照司長直接或透過辦公室主任的指示,負責提供專門技術協助。按規定,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顧問應從具擔任有關職務的適當高等課程學歷或學士學位,又或特別資歷的人士中招聘。而現擔任顧問職位的人員均具有學士或以上學歷,並且在各專業領域具有一定的工作經驗。

《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通則》規定除獲行政長官批示例外增加,各司長辦公室顧問不得超過5人。蘇嘉豪引述數據指出,截至2021年2月22日,除了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有5名顧問外,其餘四司均經特首例外批准擁超出法定上限的顧問數。行政法務司有12名顧問、經濟財政司有15名、保安司有10名以及社會文化司有9名。行政長官辦公室顧問未有法定人數限制,現時也有12人。

行政公職局在回應蘇嘉豪質疑為何幾乎每個司長辦公室的顧問人數都超過法定人數時指出,雖然有關通則規定司長辦公室顧問人數不得超過五名,「但可因應工作的實際需要,例外地由行政長官以批示增加顧問總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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