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明(28)日舉行的「撤回優惠券 我要消費卡 保民生 保就業」遊行,到距離舉行遊行不足24小時,衛生局以無法確保防疫要求命令發起人暫停舉辦此次遊行活動,違反者可能觸犯違令罪。遊行主辦方「社區發展新動力」隨後宣佈取消遊行,並向公眾致歉。又呼籲,由於遊行活動取消,公眾避免到塔石廣場聚集,以免引起誤會而被警方強指為非法集會。
衛生局新聞稿稱,當局之前發出五點防疫要求,遊行發起人表示,雖然申報為500人,但表示因無法阻止市民參加,故無法確定最終的人數;其次,無法確保沒有發燒的人參與遊行;第三,能確保所有參加遊行人士配戴口罩;第四,對於每個人保持一米距離的要求,只能呼籲但無法確保;第五,就如何確保圍觀人士的聚集有困難,希望警方幫忙。
衛生局表示,鑒於是次遊行活動人數的不可預測性和不可確定性,發起人申報的遊行人數由最初的150人更改為500人,活動發起人未能確保活動符合之前發出的各項防疫要求,故衛生局局長同日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和第8199M號法令有關規定,通知發起人暫停舉辦此次活動,違反者可能導致觸犯《刑法典》第312條的違令罪。
「社區發展新動力」亦發新聞稿表示,經濟財政司李偉農司長在遊行前一天早上約見吳國昌和區錦新兩名議員聽取意見,並明確表示,政府將順應民意,保證讓希望使用消費卡的市民可以使用消費卡,保證長者或十二歲以下之澳門居民都同享此項優惠措施。當局並且會加上啟動金讓市民可直接使用,而減少市民被逼先消費才後獲優惠的不快感受。認為今次遊行雖未能進行,但民意已能較清晰地表達,也得到政府的正面回應,並呼籲公眾繼續關注。
區錦新接受《論盡》訪問時表示,政府明顯不想見到遊行,但今次政府「好精」,由衛生局出手,從而減少政治的敏感度。「因為若是由警方出手的話,就變咗係警方打壓……但用防疫為由,我哋好難抗拒……衛生局提出的幾個要求是很難確保可以做到。」他認為,政府現時對坊間的訴求已有好正面的回應,因此暫時取消遊行是可以接受,「但對於公民權利係唔多唔少有啲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