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棄畜虐畜之徒可以逍遙法外? 議員質詢動保法執法成效

近日連續發現多具貓屍,當中懷疑涉及虐待動物情況。直選議員蘇嘉豪就此書面質詢當局《動物保護法》的執法成效,並促請當局檢討遺棄動物檢控數字與實況不同的原因,又認為公眾發現動物屍體的處理機制亦需完善。

蘇嘉豪提到,近日祐漢發生懷疑連環殺貓案,數日內發現多具貓屍的情況極不尋常,引起社會嘩然。而《動物保護法》自2016年9月1日生效至今超過4年,過去眾多遺棄甚至殘酷對待動物的事件往往不了了之,涉嫌毒殺、撞斃、宰割、飛墜動物的人逍遙法外,蘇嘉豪質疑當局執法的專業性和成效,認為亟待改進。

他指出,涉嫌虐待動物的成功起訴數字與實際情況存在很大落差。他舉例,去年大井巷發現有貓隻被切割頭顱,案件經警方搜證和偵查後移送檢察院,結果卻因「未能查明作案人的身份和下落」而歸檔處理。為此,他質詢當局有否歸納《動物保護法》生效至今殘酷對待動物事件破案率極低的原因,市政署與治安警察局分別有何具體措施提升執法和緝兇成效。

蘇嘉豪又指出當局檢控的遺棄動物數字與實況有很大差別。他引述動保團體和義工的前線經驗,指出《動保法》生效至今遺棄動物的情況仍時有發生,也導致流浪動物繁殖量無止境增長。但過去4年,除了逸園遺棄的509隻格力犬,當局檢控的遺棄動物個案僅得3宗,他認為完全脫離實況。他質詢當局,遺棄動物檢控率極低的原因。

蘇嘉豪引用市政署《收集動物屍體之指引》,「一般要求收集人員在接報後一小時內到場處理,即時將屍體移交至市政狗房,並於24小時內向市政署傳送相關照片及工作紀錄」。但未有明確規範一般公眾處理動物屍體的責任,他舉例提到最近氹仔海洋花園的管理公司發現5具貓屍後竟延遲逾半個月才作通報,認為此舉嚴重妨礙後續調查。為此,他質詢當局如何完善公眾發現動物屍體的處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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