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廢料管理制度》將於本月17日起生效,所有進入建築廢料堆填區作傾卸的車輛需要按質、按量收費,其中惰性拆建物料每公頃收70澳門元;其他混雜建築廢料或特殊拆建物料收200元。違法棄置建築廢料可被科處澳門幣5萬元至20萬元罰款。
環保局預料新措施生效後,每類建築廢料均可減少二至三成。環保局環保基建管理中心主任陳國浩表示,現時已批准逾 1,300張傾卸許可電子卡,佔平日到堆填區傾卸車輛 九成以上,呼籲未申請的車主盡快申請。
陳國浩又表示,建築廢料堆填區幾年前已經飽和,現時只能作「堆高處理」,當局去年開始啓動地質改良工程,希望將較底層的淤泥固結,從而降低堆填區的高度,盡量容納更多建築廢料。至於新建築廢料堆填區的選址方面,當局經審視後發現本澳已沒有合適地方作為新選址,現時正委託顧問公司研究可否仿傚新加坡實馬高堆填生態島,在本澳85平方公里的海域範圍內覓到合適選址,打造成生態觀光景點。
環保局今日組織傳媒參觀建築廢料堆填區的收費流程。堆填區入口已加設 「三入三出」新地磅。運載建築廢料的車輛先進入地磅停靠秤重,司機再利用傾卸許可電子卡拍卡作記錄後,到指定區域傾倒;至於繳付方式則可按月繳付或立即繳付。各傾倒區內有檢查人員,會核實傾卸的建築廢料類別,若發現與申報的物料不符,檢查人員會拍照記錄並上傳到地磅系統,供操作人員更改傾卸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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