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局為澳門未來十年的高等教育畫出藍圖,提出三大目標及八方向。然而,在這三大目標八大方向中,唯獨欠如何保證學術自由,尤其澳門院校已發生多宗教學人員懷疑因政治取向或言論而遭解僱及舉報。在八大方向之中,保障高教素質僅排第四,位於擴招之後,可見擴增生源比提升學術水平來得重要。然而,在一個學術自由未得到保障的地方,談何提升學術水平呢?
局方在《澳門高等教育中長期發展綱要(2021 – 2030)》(下稱:綱要)提出三個總體目標,分別是「建設培育優秀人才的平台」、「建設引領學術科研的平台」、「建設服務特區發展的平台」。八個發展方向則是「完善機制建設」、「適度擴大學生規模,優化生源和課程結構」、「促進院校發展和資源共享」、「保障高教素質持續提升」、「培養學生全面發展」、「強化院校人員專業水平」、「推動科研創新及產學研發展」、「把握區域合作機會開拓發展空間」。
近年某些教學人員在涉及一些敏感議題時受到壓力,當被問及如何確保學術自由時,高等教育局代局長曾冠雄在公佈綱要時回應指,相信於校園內有足夠的學術自由給教職員及學生研究相關議題,但不應於「不恰當」的場合發表「不恰當」的言論,以及在課堂上講述與課程無關之言論及有可能令學生感到不安的言論。無論官員的「學術自由」論或綱要的「零」關注,明顯地反映當局對學術自由的態度。回應提升高教素質,綱要則建議全面推進評鑑制度、通過與國際接軌的認證及評及評審方式協助院持續提升辦學素質等。
綱要的二大目標「建設引領學術科研的平台」、「建設服務特區發展的平台」以及一方「適度擴大學生規模,優化生源和課程結構」完全配合政府計劃將高等進一步產業化的目標。在擴招方面,政府當雖然提出增加國際學生數目,但內地仍是主要市場。在這產業化過程,教學質量、學生能否學有所長,術有專攻都不是當局所關注的。
在回顧綱要的歷史時,當局表示,2016 年完成的《澳門高等教育中長期發展規劃研究報告》及2018月8月生效《高等教育制度》法律及相關配套為撰寫綱要的基礎。當局於 2019 年設立了相關工作小組專門跟進有關規劃高等教育中長期發展的相關工作 ,其成員包括:本澳高等院校的代表,以及來自經濟、 文化、教育、青年等範疇和被公認為傑出的人士、專家或學者。工作小組只先後進行了四次會議,討論了包括針對本澳高等教育發展方向等。2020 年 7 月底至 8 月期間,小組就初步文本向高等教育委員會成員、各高等院校、相關政府部門、教育團體、學生團體等收集意見。四個月後,高教局公佈綱要。
這份當局用了兩年多準備、工作小組開了四次會、用了一個月收集部分團體或人士意見的綱要,究竟想帶領澳門高等教育走向何方?究竟可否為培養年輕人帶來方向?恐怕難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