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涉歐文龍案判囚6年10個月 林偉引渡回澳? 代表律師聲明︰謬誤

據本地葡文傳媒報道,葡國警方應澳門政府請求,拘捕一名在本澳觸犯貪污罪的商人,據了解是已被澳門法院定罪被判刑、但一直身處葡國的本澳商人林偉。葡國司警的聲明並無透露該名商人的身份,只稱他在里斯本居住,現年64歲。林偉的代表律師包偉鋒(João Miguel Barros)今日發出聲明指,曾被拘留的林偉會被引渡回澳的消息是「謬誤」,強調身為葡國公民的林偉( Pedro Chiang)是自由身「freeman」,沒有在任何司法管轄區涉及任何刑事。

包偉鋒在聲明表示,林偉是葡國公民,除非涉及「特殊」情況,葡國政府不會移交本國公民。聲明稱,林偉在澳門涉及兩宗行賄以及洗黑錢刑事訴訟案,其中洗黑錢案在初級法案已判無罪,該案又沒有上訴到中級或終審法院;需有關的國際通緝令應是涉及行賄案而發出的,林偉在澳門的刑事責任已於 2017年 11月11日被宣告消滅,初級法院並已向澳門司警發出命令,撤回在國際刑警對林偉的紅色通緝令。根據外文傳媒的報道,兩宗案件都過了追訴期。

根據外文傳媒報道,包偉鋒指林偉是在自願下去警察局為不相關的法庭案件提供證詞。其後在里斯本被葡萄牙警方拘留但不久獲釋放。

歐文龍案中被告人之一的林偉,在案發後棄保潛逃至葡國,一直缺席聆訊,其後被判8項行賄罪成立,判囚6年10個月。擁有葡國國籍的林偉,在2009年10月向葡國總檢察長辦公室自首,其後他在國際刑警紅色通緝令名單上被除名。據報,當年他曾經透過律師表示,已準備面對澳門提出移交的要求,但他希望在葡國接受審訊。澳門與葡國2019年簽署《移交逃犯協定》,外界曾關注林偉會否被移交。

《論盡》就林偉案向澳門檢察院查詢,至今未有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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