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名市民到立法會向官員議員派傳單 冀為Blue伸冤及關注流浪動物生存權利

即時報道 失蹤狗羅生門事件

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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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年11月25日 16:16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一行今日到立法會辯論2021年度行政法務領域的施政方針政策。有份助養「失踪」狗狗Blue的市民謝女士聯同十數名愛犬人士到場向一眾官員及議員派發傳單,希望為Blue申冤及關注流浪動物的生存權利。她又強調動物「流浪無罪」,「唔應該判死刑」。

謝女士表示,Blue走失後懷疑被市政署狗房「捕捉、殺錯」,而且另一Blue助養人在狗房03倉房見到懷疑是Blue的狗隻亦被市政署指為「兇惡」,不宜開放領養,結果又下落不明。「我們助養的狗隻Blue,叫佢哋(狗房)交番隻狗出嚟,因為我哋要領養,佢哋交唔到,一直都冇回應。直至昨日發新聞稿話狗隻唔係我哋嘅 ,無晶片,話狗隻好兇惡,咁樣屈佢,你都搞掂咗佢啦,你話佢兇惡,應俾我哋去接觸下,佢係唔係真係惡先得㗎」。

她又表示Blue是有飼主及助養人,但狗房竟在不聞不問下將Blue處理。「你(狗房)問都唔問、睇都唔睇、探都唔俾探,咁就搞掂咗佢,然後就屈佢凶惡,唔適宜開放領養。」又指,今日派傳單給議員及官員是希望為我們的Blue伸冤,希望市政狗房「唔好濫捕、濫殺」。

謝女士又指,希望政府在對待流浪動物有進步的空間,參考世界各地的進步經驗來保護流浪動物。「唔好見到佢哋就又捉又殺,政府須劃設飼養區以及絕育放回。唔好見一隻殺一隻,因為流浪無罪。」政府須規劃新的狗屋,目前狗房空間狹窄。「得嗰幾個籠,捉咗番嚟幾日就話爆啦,無掟擺呀,迫不得以就要殺咗佢哋。人道毀滅,其實極不人道,會餓一個星期然後先殺嘅。流浪不是罪,唔應該判死刑。」

一批關注人士到立法會要求為失踪狗BLUE伸冤,及呼籲關注流浪動物的生存權利。

本周一謝女士聯同數十愛狗市民陪同Blue的飼主到狗房要求交待狗隻的下落。其後,市政署發新聞稿回應指狗房並沒有捕捉走失狗隻;又指在03倉房見到的黑色犬,雖同為黑色雄性但並無晶片,並非事主走失的犬隻;而且有關動物於法定領回期限內無人認領,獸醫進行評估,因該犬性情兇惡,不適合供市民領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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