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於2014年曾對全澳超過100幢建築進行不動產文化遺產普查工作,社會有意見一直擔憂當局堅持不公佈文物普查清單,又不加快文物評定程序,在缺乏公眾的關注和監督之下,這些「準文物」隨時會被「被消失」。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今日回應傳媒提問時稱,為了保護文物普查清單,當局不建議公佈。「如果公佈咗,唔係對保護工作有更好的推進,我哋唔係好想,或者認為有必要公佈清單。」
至於文物普查清單餘下的60多項是否都會啟動文物評定程序?「呢個係唔一定的答案」,梁惠敏說,因為有些項目經論證之後,未必有條件啟動評定程序,「呢啲就不會另行公佈」。她又稱,須符合文遺法規定的評定標準,才會啟動文物評定程序,需要就每一個案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梁惠敏又表示,當局透過持續的普查工作及各階段所得的工作成果,文化局近年積極開展不動產的評定工作;過去已完成了三次的評定工作,包括於2017年完成評定程序並公布了全澳第一批合共9項的被評定的不動產;於2018年完成評定程序並公布了荔枝碗船廠片區列為被評定的不動產;於2019年,完成評定程序並公布了全澳第二批合共9項的被評定的不動產。結合《文化遺產保護法》生效前已有的128項文物,現時全澳被評定不動產合共有147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