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類型藝術撥歸澳基會資助 審批標準欠詳解 恐礙藝文發展

就政府表示,視覺藝術、文學創作、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曲藝項目的資助申請將歸澳門基金會負責,再非由文化局處理。相片來源:新聞局

就政府表示,視覺藝術、文學創作、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曲藝項目的資助申請將歸澳門基金會負責,再非由文化局處理。相片來源:新聞局

「其實也頗諷刺,文化局不資助部分文化項目。」就政府表示,視覺藝術、文學創作、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曲藝項目的資助申請將歸澳門基金會負責,再非由文化局處理,藝術行政Oscar這樣苦笑道。「澳基會可以大條道理不資助文化藝術項目,但我不明白為何文化局可以不資助部分文化項目。」

「視覺藝術不重要嗎?視覺藝術是重要時,為何會去了澳基會?他(政府)由頭到尾都沒解釋過為何這些項目會去了澳門基金會,只是說要更科學,更善用資源。如果這樣,那可以在善用資源的情況下,內部給文化局更多預算。就因為他行政上做不到這些,所以才會有這些事發生。」

而除了政策邏輯,Oscar也關注未來澳門基金會(下稱「澳基會」)的評審標準,以至未來藝團是否有足夠資源存活。

審批標準不明 擔心影響資助

Oscar 一直有為不同藝團擔任行政。他表示,文化局和澳門基金會兩個資助單位的行政制度很不一樣,也不確定澳基會的審批標準。「文化局會在網上顯示評審名單,澳基會一直都沒有,我們沒人知道是甚麼人審,或評審方式是甚麼。」而相對而言,文化局則設有機制,藝團可索取評審評語。Oscar指,他不清楚澳基會是否有相同機制,而據他所知,有藝團不知甚麼原因,今年所得的資助低得誇張,令人感覺不是根據藝術項目的標準評分。「因為如以藝術project 去評分,會令人不解的是為何今年這麼少。因為相對而言,(那藝團得到的)文化局的資助較好,這情況下我會預期,那計劃的分數是達標之餘,是高分的。」

他認為,如明年從澳基會所得的資助與該藝團今年所得的比例相同,恐怕一些藝團會難以繼續如常營運,因為如果資助真的太少,部分藝團可能因為負擔不了租金而要放棄經營空間,人手亦要削減。現時文化局設有「文化藝術管理人才培養計劃」,資助一些合資格的藝團聘請全職行政,Oscar指,未知道視覺藝術類別的團體之後因活動資助原因而減少活動量,仍會否獲批有關計劃。「如搞不到活動、沒錢搞活動,留個人喺度做咩?兩個是環環扣住,文化局會看活動量和藝團的方向,當你根本沒資助,或資助太少時,所有規模都要縮細。一些藝團每年做十幾個展覽,政府說:疫情關係大家都要勒緊褲頭,少做點吧。這個也明白的,但同時間那規模可以少多少?令人心驚的是,知道有藝團今年從澳基會得到的資助比上一年銳減七成。以這比率去計算時,當然很擔心,因為未來視覺藝術團體整年的資助都會倚靠澳基會,但澳基會一下扣了咁多。」

其實早於2011年,文化局與澳門基金會也曾聯合舉行一次「文化活動資助座談會」。據媒體當時記錄,澳基會行政委員會主席吳志良表示,基金會與文化局合作,新增通報機制,若果社團於兩個部門均有申請資助,透過此通報機制可將行政程序簡化。

其實早於2011年,文化局與澳門基金會也曾聯合舉行一次「文化活動資助座談會」。據媒體當時記錄,澳基會行政委員會主席吳志良表示,基金會與文化局合作,新增通報機制,若果社團於兩個部門均有申請資助,透過此通報機制可將行政程序簡化。

行政要求不同 操作解說欠清晰

Oscar 又指,文化局和澳門基金會兩個資助單位的行政制度很不一樣,例如文化局容許藝團將活動延到翌年第一季完成,但澳基會沒有這制度,「活動就是要2021年12月底要完成,1月交報告,但很多藝團在這方面每一次都很緊張,因為12月也還是開展的時間。」另外,澳基會要求「專款專用」,文化局的年度計劃資助的調撥相對彈性,而澳門基金會被審計報告批評後,現時已明言總資助金額超過50萬澳門元的項目須提交經註冊會計師/核數師編制的財務報告。他指,就他所知的視覺藝術團,有的過去主要申請文化局的年度資助計劃,澳基會資助的比重相對較小,一直沒有超過50萬,所以一直沒需要找會計師編制財務報告。但一些藝團每年可能需要兩邊資助合共約100萬才足以支持營運。現時視覺藝術團所有資助申請撥歸澳基會負責,倘若資助額有幸超過50萬,會計帳目要如何處理也會令一些行政非常頭痛。

「他一直沒有一個很明確的指示到底要點做,只是說要找合資格的會計師核數師去審計帳目,但那會計制度未必是每個團都知道,尤其是沒有太多人力物力的藝團,那自自然然就是一個行政的壓力。」他指,自己也曾嘗試諮詢從事會計的朋友,得到的答覆是:如沒有再深入一些的資料知道對方的要求或所需格式也很難給予建議。「在這樣的工作時間點上,如澳基會還是下半年才公佈資助情況,細團應該沒辦法可以找到會計師或核數師幫忙,很多數也會容易亂。」

削減資助機構將限制計劃彈性

其實早於2011年,文化局與澳門基金會也曾聯合舉行一次「文化活動資助座談會」。據媒體當時記錄,澳基會行政委員會主席吳志良表示,基金會與文化局合作,新增通報機制,若果社團於兩個部門均有申請資助,透過此通報機制可將行政程序簡化。Oscar認為,為藝團發展而言,兩邊都可以申請資助會較有彈性。文化局的年度資助規定於每年9月遞交一次申請,且會限定資助項目數目;澳基會過往則沒有規定團體何時遞交申請,只是限定團體一年只能申請一次,每次申請項目數目不限,至於批出金額則視乎團體及項目計劃。「以前文化局公佈資助結果後,如有其他值得做的計劃,但又不符文化局單項資助的條件,可以申請澳基會,彈性會較大。但對藝團來說,今年是把這有資助的彈性完全消毀。」對於政府表示,不希望一個活動向多個基金會申請資助,他認為,當中的問號是究竟有多少社團、哪些社團獲重覆資助?暫時未見政府說清楚。

「關注的是有幾多數據去支持這事?以及有哪些團可以拿到最多?」他有感,政府現時「開刀」分工,一來是因為要緊縮開支,二來是因為澳基會被揭發弊病,於是文化資助也被開刀。「當然有些團會得到重覆資助,但重覆後的總數也不及想申請的數。當然有些個案會超過,但以我所知,大部分的情況是即使重覆資助都只是剛剛夠,而且就年輕團體或小型計劃而言,很少機率會有重覆資助,因為真的很難,真的很難。」

藝文寒冬 長遠文化政策何時來?

Oscar認為,明年對於藝團而言將是一個寒冬。「我自己常會想,社福界是必須要存在,但藝術界是否必須要存在?」他指出,僅餘的兩個資助來源變成一個,對藝團長遠發展完全不利,又認為政府仍以幾十年前的眼光看待今時今日的文化發展。「覺得是社團形式、『圍威喂』狀態,但近十年大家都越來越趨向職業化。以前大家大部分人都有正職,社團活動就是他們的餘暇活動,現在未必是這樣了,社會變了。但他們用這些原因,給我的感覺是他們沒把事情再細緻地去了解,或看見現時發展情況是怎樣。當然不是每個團都以這樣的方式前進,但事實上很多團都在用一個職業化或全職化的狀態去營運時,這樣做長遠而言會更不利發展。」

他指,過去社團的資助以活動數目為基礎,藝團亦然,但如果一直都是運用以活動為基礎的資助方式的話,即使夠資助,也不是一個有文化政策的做法,而文化政策是澳門多年來一直欠缺的。「政府沒看到發展的可能性,或有需要改變的地方是甚麼。文化政策上澳門一直拖到一個極點,是零的,這件事一直是零,有事發生就壓縮你。對我們來說,即使他夠錢,最理想的是有空間可以讓對真的想做事情的社團或公司發展,有資源可以給他們彈性發展,這才是有利的條件。資源除了活動的資金,是否還可有其他方面?雖然文化局現時有三年計劃、社區藝術,其實談了很久才出台,他們也研究了很長時間。還可以用甚麼方式呢?我相信這是一個很複雜的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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