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今日討論多份規劃條件圖草案,委員會對營地大街39E號地段的發展規劃條件有較多不同意見。文化局對營地大街39E號地段將興建的建築物發出約束力的意見包括限高20.5米以及立面要與目前39D建築物的臨街立面相協調。目前該地段為一幢三層建築。
城規會員呂澤強表示,該建築物看上去普通,但反映了二十世紀初重建規劃模式。他指出在1893年營地街市火災後,街區重新規劃。他又認為不單要保留臨街的立面,而且還要保留山牆立面及陽台。
另一委員陳昭怡亦認同呂的看法。她表示,政府一直稱要參考現存的建築物的立面但規劃條件圖出來,則見不到立面被要求保留。大街要強調城市整體風貌,尤其39D及39E都是中間位置,近原本營地街中心位置。「我意見希望保留立面,甚至成為其他建築物的參考。」
然而,部份委員則認為若保留立面或有成本壓力,應予發展商靈活性,不見得舊就要保留。
文化局代表回應委員意見時表示,大街此類建築間斷出現,但要區分文物保護和城市風貌。文物一定要保留立面,「佢唔係文物,文化局係保護文物,可以在文物方面俾意見」。又表示,委員的意見已紀錄。
最後陳寶霞以個案已是第二次討論並希望文化局把關盡可能保留其風貌以由通過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