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今(21)發新聞稿指,局方昨日對一名入境時隱瞞曾到訪青島的本澳居民實施強制隔離。局方又呼籲巿民如實申報外遊史及配合本澳現時的出入境防疫措施。
因應青島巿出現當地傳播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 «傳染病防治法» 第十四條的規定,於 10 月 13 日零時起對所有在入境前 14 天內曾經到青島市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 天醫學觀察。
衛生局在其新聞稿指,於10月15日接獲熱心巿民的電郵舉報,指發現有人在社交平台上上傳近期於青島外遊的照片並於當地 「打卡」,懷疑該人士返回澳門時隱瞞申報曾到青島巿,以規避本局的隔離醫學觀察措施。經治安警察局介入調查後,一名35歲男性本澳居民承認於10月9日至13日在青島巿逗留,並在10月14日於關閘入境時在澳門健康碼的健康申報中,沒有申報曾到訪青島巿的事實。
局方又指,治安警察局會對該市民涉嫌違法行為作進一步跟進。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條及第三十條規定,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人士應如實作出健康申報,違者可處最高六個月徒刑或科最高六十日罰金。衛生局提醒巿民切勿以身試法,並呼籲巿民配合本澳現時的出入境防疫措施,以阻截輸入性病例,嚴防疫情反彈。
衛生局昨(20)發新聞稿指,山頂醫院一名整形外科醫生早前由青島返澳後,並無按防疫規定於上班時出示健康碼和及時向上級申報,就繼續臨床診治工作。山頂醫院已要求該醫生暫停上班繼續觀察7天,並對其展開調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