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心階層住房方案明起公開諮詢60日

政府由明(13)日起公開諮詢夾心階層住房方案,為期 60日。今次諮詢的「夾心階層住房」,是五個房屋階梯(社屋、經屋、夾心階層住房、長者公寓及私人樓宇)的組成部分,其基本特徵是,性質屬私人房屋,面積和配置優於經屋,定價高於經屋低於私樓,在設定年限後可於住宅市場出售。當中「夾心階層」定義是今次諮詢重點。

夾心階層定義 政府提兩候選方案

關於「夾心階層」的定義,諮詢文本提出兩個建議,其一是超出經屋申請收入上限的本地居民,或經屋申請排序較後的本地居民。好處是兼顧排在「隊尾」的經屋申請者,紓緩經屋大量需求;給予部分收入較高的經屋申請者多一個置業選擇;而弊處則是可能出現同時申請「夾屋」和經屋。

至於「夾心階層」定義的另一個建議則是,超出經屋申請收入上限的本地居民。好處是明確經屋和「夾屋」申請資格不可重疊;而弊處則是未有效紓緩居民對經屋的需求,經屋「隊尾」申請者未能獲分配經屋,又不能申請夾屋,置業階梯作用不明顯。

夾屋入息上下限參考經屋規定

諮詢文本又對申請「夾屋」的居民身份限制、年齡、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的物業狀況、「夾屋」申請者的月收入上下限和資產上限、「夾屋」的定價和取得方式、禁售期及隨後的轉售、「夾屋」單位面積等內容,列出選項供居民提出意見。

至於夾屋申請入息上下限及資產上限的建議,其中,夾屋入息下限參考經屋入息上限,分別提出與經屋入息上限一致,低於 2成或 5成;入息上限則分別建議高於經屋的 1成和 2成;資產上限為與經屋一致或高 2成。至於夾屋定價,諮詢文本指出,由於夾屋屬於私樓,定價應以相鄰區域市場樓價的一定比例折扣計算。

個人申請須年滿23家團申請須年滿18

諮詢文本亦對提出夾屋申請者的資格和條件。方案參照新經屋法,個人申請夾屋須為年滿 23歲的澳門永久居民;家團申請者則須為年滿18歲的澳門永久居民。另外,文本亦提出,申請家團應否全部都是本澳永久性居民,或至少過半數為本澳永久性居民。

政發局︰現階段推出「夾屋」是合適時間

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代局長吳海恩表示,近年特區政府通過填海及收回閒置土地等方式獲得一批土地資源,使得政府土地資源儲備明顯增加,為完善各項基礎設施同興建住屋提供了用地保障,同時近年公共房屋政策的調整以及區域發展對居民生活空間的拓展,也都為《夾心階層住房方案》的提出創造了有利條件,故現階段推出「夾屋」是合適時間。

房屋局︰公屋與夾屋不存爭地

被問到「夾屋」將會對本地私樓有何影響?房屋局局長山禮度表示,目前A區有2.8萬個公屋單位,偉龍項目有6,500個,連同其他預留建興公屋的土地,有近4萬個公屋單位「一個都不會少」,公屋與夾屋不會出現爭地的情況。政府亦會平衡「夾屋」對私樓的影響,不希望夾屋對私樓造成衝擊。至於將來的「夾屋」選址問題,山禮度表示,現時未有決定,但政府會預留足夠土地。而將來興建「夾屋」時會考慮設計與建設一併開標,以加快興建進度。

諮詢期兩場公眾專場 七場不同界別專場

今次諮詢會有兩場面向公眾的諮詢專場,以及七場面向不同界別的諮詢專場。居民和團體可於諮詢期內透過網上專頁(http://www.dsepdr.gov.mo/comment/)或透過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的電郵([email protected])、電話留言專線(+853-28839919)、傳真(+853-28823426)、郵寄(澳門氹仔體育路185-195號)等方式,對諮詢文本發表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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