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局突然宣佈於八月一日起削減巴士班次,令到社會怨聲載道。縱使交局週日(二日)召開記者會試圖撲火,但是交局之舉不禁令人質疑:巴士班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在決定削班前,為何不用諮詢公眾、交諮會及立法會意見?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批評,交局局長林衍新週日記者會上顯然是「講大話」,指雖然當局表示每年暑假都有調整巴士班次,但過往當局所削減的巴士線僅為來往澳大的班次,並增加來往黑沙的巴士班次,僅屬季節性調整。而今次則是將所有巴士路線的繁忙及非繁忙班次作統一縮減,「實際操作上,根本就不是那回事,明顯地林衍新只是以謊言掩蓋謊言。」
「問題是,為何交局會夠膽,在不諮詢公眾,又不向轄下法定諮詢機構交通諮詢委員會交代下,可以由局長一人決定削減巴士班次?為何兩巴都不出聲?這就是我們整個制度的最大問題。」
林宇滔指出,在現行的巴士服務模式下,巴士公司唯一的「老闆」既非特首,亦非澳門市民,而是林衍新一人,「因為我們的巴士服務模式已成四不像,不是市場化,亦非政府主導,而是靠政府財政援助,其中包括服務價值與票收都是虛數,只要局長點頭,巴士公司就賺錢,局長不點頭,公司就蝕錢。局長今次可能同特首交代都無做。」
削巴士班次因要削部門開支?林:巴士服務交局一人話事
今次巴士削班的消息一出,社會隨即質疑,當局此舉是為了「貫徹執行」特首要求部門削減一成開支的命令。林衍新在週日記者會上否認,強調當局在市民出行的預算「斗零都冇減過」,但又提及現時本澳每日約8,500班次,是次調整最多減少200班次,調整約2%,當局認為是合適的調整,符合「應使則使,應慳則慳」的原則,粗略估計可節省約200萬元公帑。
林宇滔則指,林衍新今年內已多次想削減巴士服務的開支,「只不過今次事敗,事敗後才找東西說,亦沒有取消,只是一個月限期,限期內就用大量的特班車去解決問題。所以實際開支沒有減過。」
但林宇滔亦指,過去數月巴士服務開支的增長,不及巴士乘客人次的增長率,「每年每條巴士路線、車型及公司服務價值,其實到今日都是由交局批了就算,完全毋須向公眾交代,不用向立法會、特首、社會交代,一個人話晒事,且巴士公司不敢say no。一個人話晒事都不要緊,但就連假諮詢都不做。不只巴士服務,連同削車位、加罰款等所有爭議,都不用向公眾交代,執意妄為,為何這般的官員仍然可以在位?這就是問責制度的問題。」
打畀巴士公司老總要求加班次?林:過份離地
在週日的記招上,林衍新提到自己都很緊張市民公交需求,經常有站長看到自己就會反映班次緊張的情況,而每次自己聽到意見會即時「打畀巴士公司老總」反映問題。但林宇滔反批,這個例子反映出林衍新過份「離地」,「這樣好像做了一件很好的事,但這亦證明他十分離地,他有否反思過,巴士多人上車,為何不是由站長直接打電話回公司要求加班?原本就應該這樣做,為何要局長打電話才能加班?」
「這個故事突顯出現巴士運作制度的無稽,整件事就是無聊、無稽、浪費公共資源。他說出來,因為他覺得他沒有問題,但這就是他的離地,以及他的權力欲。」林宇滔強調,縱使這位局長敢做事,但同時卻無法換位思考,不去想中間出了什麼錯,「如果是一個有能力的局長,去到亞馬喇見到巴士站長覺得這麼多人需要加班都無能為力時,理應是從機制上去想,而非自己親自去打這個電話,否則就證明我沒有領導能力。」
巴士合同年底屆滿 林:對新合同感憂慮
巴士合同將於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到期,林衍新在記招上稱,但暫時不可透露太多,但可向社會保證當局無意再作臨時續約,現時談得「八八九九」,如短期有消息一定會向公眾解釋。但社會憂慮,距離到期日僅剩下四個多月,即使當局可以提早向公眾交代新合同內容,社會亦難以就此發表意見,更惶論扭轉當中不合理之處。
林宇滔認為,當局應要及早交代巴士新合同的詳情,「究竟未來巴士服務的目標是什麼?沒有目標,他想說什麼都可以,今日跟你說叫你搭多點公交,下一日跟你說公交要有效益。究竟未來政府對巴士公司的資助比例是多少?當局現時也是說不清,班次可以優化調整,助模式可與社會討論,但究竟現時的巴士資助模式想怎樣?政府主導?政府輔助?政府負責多少比例?現時完全變成大家不負責任、四不像,為何?」
他強調,巴士服務收費應由公眾監督,而現時當局對巴士公司使用財政援助,資助額多少只是靠估,單憑一個人話事,「在我心目中,巴士服務的資助或補貼都應要交代,即使是以前巴士車資是否加價,都應向公眾交代,模式則不能用現時這種全部沒有確定指數的方法,而是應用清晰的方式。」
林宇滔認為,若要改變現時以服務價值及票收作衡量的財政援助,以「人頭補貼」形式作補貼會較為合理,「現時政府的補貼都是六至七成,未來亦可以參考這個基數,但就要避免中間出現鬼巴的問題,相信現在有這麼多電子方式進行監管,不是困難的事。」
他亦指,新合同亦要確保巴士服務的靈活調整,例如透過特班車、插鐘車、點對點走外圍的巴士路線,靈活調動資源,「當日的記者會他都有講明,走外圍、插中車等是有效的,但費用如何計算?他到今日都說不清楚。雖然都是按公里計算,例如5號車總站在旅遊塔,但我插鐘到水坑尾,旅遊塔到水坑尾這一段如何計錢?我不計,巴士公司就說沒有激勵性,我計,又怎計呢?到今日他說是有計費模式,但沒有公佈交代。」
林宇滔強調,未來的巴士服務理應各司其職,政府做好監督工作,而非參與運載;巴士公司做好調配,對服務質素、安全及班次負責,市民有問題可投訴,所有事都要向公眾、立法會交代,「我們必須要建立這些機制。」
但他亦直言對巴士新合同感到憂慮,「從司長到局長,都可以對這件事諱莫如深,完全不透露?這才是政策討論的核心問題,但他不說就不說,社會只能硬食。一個如此重要的合同,批給時間起碼要半年至九個月的時間,其實年頭我已多次批評,你要續約或公開競投都要交代,並最少都要提前半年至一年時間才會穩陣,只剩不足半年,根本沒有足夠時間公開招標時,政府又有何籌碼向巴士公司傾?」
「所以在我的心目中,我實在很沒有信心。但由頭到尾我們已經過了最佳時期,就算是交代也只是假交代,都定了案,不滿意也沒有辦法,又不能重新招標。所以在整個操作上,我希望新一屆政府可以汲取這些教訓,不要再畀這些問題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