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屋轉售須原價售回房屋局 羅司︰有關修改唔會衰過依家

政府修改經屋法,其中經屋售價將以成本為標準,考慮批地溢價金、建築成本及行政成本三方面而定;轉售時亦必須以最初購買價格售予房屋局,不再流入私人市場。換言之,「經屋永遠姓公」。

議員李靜儀要求當局介紹未來經屋價格的增長或變化,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有關價錢需要在下一次經屋開隊,賣樓前才由特首根據批地溢價金、建築成本及行政成本三方面而定,由於再開隊及賣樓需時,現時難以預料價錢的變化。

直選議員林玉鳳、區錦新則關注經屋日後只可原價售回房屋局的問題,這將導致經屋不是永遠姓公,而是不會有人願意出售,導致經屋無法流轉,官委議員馮家超則贊成政府的立法取向,認為現時政府的規劃很好,很多經屋項目都好過私人樓宇,有好多社會設施。

羅立文回應稱,政府與一常會就經屋售回房屋局的價格計算一直無法達成共識,「傾唔掂,政府就建議呢個方法」。他認為,有關修改是將經屋去投資化,「唔會衰過依家」,現時的經屋出售後不會回到政府手上,全部都會轉售到私人市場,有關修改比現時規定好。

至於經屋何時可以恆常申請?羅立文表示,現時距離有關目標仍很遠,最主要原因是未知何時能完成新城 A區和偉龍馬路合共 3.4萬個公屋單位,有信心若有穩定供應,政府可以接受定期開放經屋申請。至於餘下 4年半任期內能否達成目標,他稱 「答唔到」,認為未來有 3.4萬個公屋單位,加上有土地,長遠有足夠公屋供應,「大家唔怕冇屋住」。羅立文又稱,政府會考慮縮短每一次申請經屋輪候時間,將在施政報告公佈時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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