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將戀愛電影館未來三年的經營權,判給予最低價、營運計劃不詳的炫昌娛樂製作有限公司,事後文化局與炫昌均未有公佈更多未來的營運細節,做法引起社會不少爭議。雖然文化局多次強調,今次招標著重的是中標公司的質素,但是標書中價格佔比仍高達四成,令社會及業界均質疑今次招標仍然維持著「價低者得」的做法,質疑「人文藝術真的能以錢來衡量」?
傳新澳門協會副理事長甄慶悅認為,今次戀愛電影館的招標當中,價格的佔比及計分方式存在問題,因價格的計分方法是以「最高價除以最低價,再乘以四成」的方式來計算,變相令到投標公司只要在價格上勝出,其他的因素就會變得不重要,「雖然公開招標的機制是公平的,但如此的計分方式,只要投標者懂得投標的技巧,捉到計分的方法,就會變得較為著數。政府是否真的要以這種講求投標技巧的方式來進行招標?我覺得這是不可以的,文化局今次這樣做,就存在疏忽了。」
除了佔比高達四成的價格外,其餘六成涉及總監、顧問、團隊經驗的佔比亦存在問題。甄慶悅指,雖然從表面而言,這六成佔比的比例是公平的,但是從細節而言,這種評分方式很難評斷出投標公司的實際質素,「標書規定,只要擔任職務的人曾經參與過電影的工作,就會有多少分數。但是你實際的參與程度有多少?做監製、導演,參與程度較高,理應較高分。但是當監製、導演,與打雜、幫工所得分數是一樣時,就已不是細化的情況。」
「電影雖然可以好藝術,但也是很現實的。你拍過荷里活的電影,與拍過港產片、內地合拍片,其級數、份量都是不同的。若過真的要令中標公司的質素好一點,就必須要細分一點,否則就會出現,只要參與過好多部戲,那怕只是做打雜、導演、監製、劇本,分數都是一樣。此舉反映出標書的設計十分粗疏。」
事實上,標書設計粗疏的問題不只在文化局存在,「政府現在有許多招標,只是捉到個大框架,加上天下文章一大抄,見到别人有好東西,就吸納到標書中,故此現在有不少部門的標書都是類似的。」甄慶悅認為,這種做法將會導致各部門的標書都變得十分粗疏,以公共工程為例,不少公司之前都曾經參與過其他工程,但是參與一億元以上、五千萬元、一千萬元等等,其經驗都不一樣,理應有分級。但現時的招標卻沒有相關的分級,這就是標書的粗疏。」
甄慶悅亦指,社會對於中標公司的資料毫不知情,因政府缺乏中央供應商資料庫,「究竟這間公司如何跑出?以往的經驗如何?公眾無法查得到,就會形成很大的社會質疑。雖然千多萬相比起公共工程來說不算誇張,但在文化類的採購當中已算十分大。若政府建立了中央供應商資料庫,將曾經投標的公司的工作記錄,以及部門對其作出的評分都納入其中,公眾就有辦法查到,而部門揀選這間公司亦會有一定保障。」
公關技巧違公共服務供應商義務 甄:廉署審計應主動介入
今次爭議發生後,文化局與炫昌先後在上週初及上週末召開記者會,但記者會內容對於釋除社會的疑慮似乎沒有太大幫助。甄慶悅坦言,從今次事例來看,炫昌的公關技巧是「九流」的,強調戀愛電影館屬於公共項目,炫昌所提供的是公共服務,當傳媒及公眾有所質疑時,公司就有義務去提供解說及澄清,否則就會影響公共項目的公信力,「但是經過這麼久的社會質疑,傳媒亦不斷地去找他,都不是第一時間出來解釋,公關技巧已是九流,亦已違反其作為公共服務供應商的義務。」
他亦批評,炫昌在記者會上的對答也是「九唔搭八」,「傳媒問你有否相關經驗、經營策略等問題,其實就是問你的標書內容,只是要求你將標書中的計劃及向政府作出的承諾公佈出來,而非臨時臨急想一套新方案出來,這絕對不牽涉到商業秘密。你取得這個標的原因就是因為你的經營策略,公眾就是要知道你為何有能力去取得這份標。」
戀愛電影館原本的經營權已於本週二結束,意味著炫昌快將進場營運。甄慶悅認為,面對社會如此重大的質疑,廉政公署及審計署均應主動作出調查,「廉署需要查制度,要查涉事的人是否有出錯、偏私甚至受賄,而審計署就要查公帑用得有沒有效益。這些內部調查機制是要去做,這就是兩個部門存在的目的。」
「有舉報當然要查,沒有舉報也要主動查,揭發到什麼問題就應公佈,有人需要被問責時就要去做,有刑事成份時就要起訴。而查無不法時,也要建議如何令程序變得更好,真正將錢花在刀刃上。」
政府於2018年曾就修改公共採購法進行公開諮詢,去年中公佈諮詢總結報告,但是相關修法未有納入本年度的立法規劃當中。甄慶悅認為,社會、立法會與上屆政府對於修法的立法十分清晰,認同要儘快修法,令採購程序更加公開透明,「但不知為何修法程序會停滯不前,新一屆政府亦無聽過他們強調要修法。其實修法就只差立法這一步,但連施政報告中的立法規劃都沒有將這放進去,究竟他們將這放在第幾位呢?」
他強調,採購法修法應放在較重要的位置上,「行政長官賀一誠的思路,就是希望透過削減預算開支去善用資源,這就更突然採購法修法的重要性,因為如果採購法公開透明一點,有效率一點時,就真的可以達到更好地利用公帑的原則,故此政府要加緊去做這件事。而非像現在般石沉大海。」